各村(社区居)委会,机关各办(局),镇属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2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我镇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要意义,顺应新要求新期待,切实加强该项工作领导,推进任务落实,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一名负责人跟进,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逐项抓好落实,推动工作开展。公开资料主要通过镇政府门户网站渠道对外公开。公开前,请各部门严格把关,需有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名确认。公开资料统一报至党政办,由党政办联合司法所对公开资料进行审查后上传至政府网站。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公开有关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7月底、11月底、12月底前公开的信息,需在该月28日前上报;要求全年公开信息工作,需在该信息完成制作并把关后即时上报;要求收到省、市有关政策文件及时公开信息,需在收到文件后及时上报公开。镇政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核范围。同时,办公室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