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黄圃镇发展新质生产力六项措施》规定,现就措施三(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扶持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措施所指扶持对象为在黄圃镇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黄圃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和纳税,未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企业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对2024年度研发费投入超亿元,且保持正增长。
二、扶持方式
对2024年度研发费投入超亿元,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奖励200万元。
(详见附件1《黄圃镇发展新质生产力六项措施》)
三、申请材料
(一)《黄圃镇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二)出具有关报告或台账;
(三)相关佐证文件。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企业填写《黄圃镇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项资金申请表》,向镇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提交相关材料和有效证明文件申报。
(二)镇工信局初审。
(三)镇工信和科技商务局根据审核情况专题报镇领导班子联会议审议后,由镇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向财政分局申请资金进行兑付。获得奖补、扶持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承担。
五、申报形式
申报企业按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镇工信局,在申报过程中,若遇到困难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温惠雄,联系电话:23229985。
附件:1.黄圃镇发展新质生产力六项措施
2.黄圃镇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项资金申请表
中山市黄圃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