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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圃镇医疗救助办法》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4-27 分享: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黄圃镇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粤府办〔2014〕32号)第四点和《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就文件制定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工作,帮助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和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根据《中山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我镇出台《黄圃镇医疗救助办法》,能够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救助标准及救助程序等事项。

        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据

        (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二)《中山市临时救助暂时办法》

        三、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我单位根据相关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和黄圃镇自身实际,制定《黄圃镇医疗救助办法》初稿;对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发现问题时应对文件稿进行相应修改,填写《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及修改稿;于3月23日-4月5日在黄圃镇政府网站及政府大堂公告栏公开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对群众、相关单位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填写《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出具起草/修订说明和《黄圃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稿合法性审查申请表》交镇法制办(司法所)审核;法制办对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四、主要内容说明

        主要共分8章、41条,主要内容包含总则,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申请、受理与审核,医疗救助资金筹措和管理,社会力量参与,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为保证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办法》明确了医疗救助资金由镇根据救助支出需要,通过财政预算等渠道筹集。

        五、相关单位意见协调情况说明

        征求意见稿已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5日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公布,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具体收集意见采纳情况、详细见《黄圃镇医疗救助办法》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