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黄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黄圃镇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黄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15〕14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2016年12月,中山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9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中山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山综治办〔2016〕3号),我镇为了进一步做好严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以依法救治、人文救助为重点,实现救治救助有力保障,对患者做到“应知尽知、应治尽治、应训尽训、应护尽护”,有效防范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确保患者正当权益,提高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黄圃建设。结合我镇实际,出台《黄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黄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经费使用管理。
二、主要内容说明
《办法》按照章节进行编排,共7章16条,第一条明确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工作原则和意义;第三条明确救治救助对象;第四条明确申请救助的受理方式以及申请材料要求;第五条至第六条明确特殊情况救助流程;第七条明确救助方式;第八条明确临时救助标准;第九条至第十条明确审核审批流程;第十一条明确救助信息公开要求;第十二条至第十三条明确监督要求;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明确实施说明。
三、政策修订实施后带来的社会效益
《办法》修订,将进一步规范黄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对促进黄圃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