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效衔接,着力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7月10日,黄圃镇举行《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学、第五检察部主任梁桂敏、第三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吴佩玲、黄圃检察室主任龚登峰等一行5人,黄圃镇党委副书记李振,平安法治办、司法所、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仪式。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学和黄圃镇党委副书记李振作为代表签订签框架协议。 深化“共治+共享”工作格局。《框架协议》明确“政检联动”工作职责,建立了信息互通、会商研判、涉检矛盾化解、联合接访、社区矫正、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公益服务、司法救助、公益诉讼、营商环境等十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政检联动”,延伸服务促“联”,系统思维谋“动”,内外兼修“畅”,达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民利,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政检联动”是政府部门和检察机关在加强两法衔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平安法治黄圃建设进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下一步,黄圃镇将着力打造以综治中心为枢纽、政法力量和综治力量有序衔接、协调联动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多部门共同化解矛盾的合力优势,尽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最大限度地把基层社会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进驻黄圃镇综治中心帮助群众、企业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