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鸿盛典当有限公司东区分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住所由“中山市东区兴文路11号城东名门花园1幢5卡”变更为“中山市东区朗晴轩23幢1层3卡”,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