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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保险保家园,政府买单保民生

信息来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发布日期:2022-05-17 分享: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2022-2024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简称“农村住房保险”)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户的保险保障程度和覆盖面,2022年2月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出台了《2022-2024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

  农村住房保险是一项为民惠民的民生工程,通过建立由政府、民众、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农村住房风险分担机制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中山市户籍的常住农户、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的居民(以下简称“农户”)的生活居住房屋和室内财产提供保险保障。政策中提到,政府对农户承担的保费给予全额补助,即我市投保农户无需承担保险费用,在自有房屋受灾等情况下便可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

  中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中部偏南的西、北江下游出海处,气象灾害时有发生,长期以来频繁遭遇台风、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农房倒塌、损坏,给受灾农户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自2009年开始,中山市出台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为全市23.9万户农户提供保险保障,保险金额达191.26亿元。2017年“天鸽”、2018年“山竹”台风过境,中山市普遍出现9-11级阵风,约700多户农房报损,经现场堪查后,累计600户农房获赔,切实帮助受灾农户提高了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得到了老百姓的一致好评。通过农村住房保险,也有效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减少了各级政府的救灾应急投入,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统观全篇,《2022-2024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较《2019-2021年中山市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实施办法》有四大提升亮点: 

  第一个亮点是拓宽了农户自有住房保险保障范围,让有多处农村房屋的农户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旧办法中,一户有多处房屋的,仅限投保一处常住房屋。新办法中,被保险人一户在中山市内有多处农村房屋(商品住房除外),多处房屋可共享同一保额保障,多处房屋总保险金额以每户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个亮点是提高了保险金额。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上,将保险金额由原来每户每年80000元提高至每户每年110000元,大大提高了农户的保障力度。

  第三个亮点是新增了保险责任。增设屋顶混凝土结构、各类门窗的赔偿标准,丰富了保险赔付范围。

  第四个亮点是对农房按照建筑结构类型采取差异化赔付。赔偿标准将房屋分为一类结构房屋和二类结构房屋,一类结构房屋为使用钢筋混凝土作为框架结构的房屋;二类结构房屋为除上述一类结构房屋以外的房屋,如:砖木、砖土、茅草、泥瓦等结构的房屋,进一步细化完善赔偿标准。

  新的方案结合了农村住房保险实施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农户的保险保障程度和覆盖面,充分发挥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的支农惠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