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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29 分享: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民政法治建设基础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民政法治工作。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研讨、专题辅导报告会等方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共计学法9次,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贯彻执行各项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政策制定、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局重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主持编制《中山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手册》,根据职能职责全面梳理逾500个上位法和我市政策依据。制定《2022年中山民政法治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促进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责

  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法治中山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一)依法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六大保护”体系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应急保护、监护保护等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程序。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镇街未成年人保护个案调研和督导,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基层未保阵地,合理利用各镇街行政、家庭、司法、学校、社区等服务资源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3个镇街100%覆盖。组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宣讲团,面向全市各镇街单位、社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讲活动逾百场。

  (二)建立婚姻家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积极推动市婚姻登记中心通过采购服务形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持续建设平安家庭工作室,加强婚姻家庭调解,法律辅导和普法阵线双前移,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组织公益律师进驻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46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23次,婚前辅导课4次,服务居民逾百人次;进行离婚初审1094例、离婚调解78例,婚姻家事咨询辅导17547次。

  (三)持续开展违法违规涉企收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清理。推进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通知,明确涉企收费自查要求。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充分运用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全年现场检查社会组织8家,专项审计社会组织100家,发现问题31家,已全部整改完毕。强化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监管,暂未发现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三、强化依法履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制定“万能章”治理、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指导文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策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管理,牵头制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份,制定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资助指导标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机制、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机制、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6份。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涉企、涉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未发现违规文件。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落实《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公布2022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风险评估等程序,根据内容规范执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推动《中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3项重大行政决策落地实施。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律师团队为疑难法律问题、招标和合同文件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发挥智库辅助决策作用。

  (三)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组织等共156家。实施《中山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制定《中山市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有较大影响案件”标准(试行)》,进一步明确市镇两级行政执法职责。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依法实施信用惩戒,31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3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信息515条,法制审核3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换领行政执法证25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取15宗案卷进行评查,落实内部检查监督机制。

  (四)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指引和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普法宣传工作责任。组建民政系统普法宣传队,联合镇街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系列活动,围绕婚姻家庭、儿童保护、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四大主题,通过线上直播、答题挑战、绘画大赛、普法员招募等活动,宣传民政政策法规,举办普法宣传活动54场次,参与人数逾40万人。利用中国移动通讯自身业务、抖音号等新媒体以及线下逾1500个移动营业点开展普法宣传,搭建普法宣传新平台。举行“12.4”新任公务员宪法宣誓活动,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法典》解读等法治宣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100%。

  四、建设阳光民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性教育活动11次。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3人次,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178人次,其他支委开展谈心谈话100人次。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要领导带头领办,分管领导主动认领,全程参与部署交办、沟通商办、协调督办、答复审核、评估实效等环节,办理建议提案39件,其中市重点提案1件、主办件13件、会办件26件,满意率100%。

  (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发展规划等政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全面公开民政系统采购项目计划、清单、合同、招标中标文件等财政信息近400条。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出台规范性文件均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并同步解读。创新解读方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与电视台、电台等民生直播节目,带头解读系列民生政策,现场释疑,回应群众关切。

  (四)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厉行法治,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年行政诉讼案1宗(裁定驳回起诉),无行政复议案。

  五、坚持底线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民政领域建设

  (一)深入推进民政资金常态化监管。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常态化监管,对全市23个镇街的救助、养老、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村(居)务等民政5大领域8个专项涉1.95亿资金开展督查。通过镇街自查、集中查阅台账档案、随机入户走访等方式,查核审批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共核查各类民政对象档案资料7723份,随机入户3018户,发现存在应保未保、档案不完整、资料不规范等方面问题291个。强化标本兼职,针对督查发现问题,既抓落实整改,又督促镇街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民政资金保障到位。

  (二)规范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牵头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7个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市殡仪馆、殡葬中介服务机构、公立医疗机构、丧葬用品销售店铺和安葬(放)设施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查阅资料、实地督查、工作约谈等方式,全面检查用品定价、价格公示、销售服务、设施建设经营等情况,督导160余次,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中央、国家和省、市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法治工作人才总量不足,行政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以解决民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补足短板为着力点,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做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执法指导,强化监管闭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推行服务型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困境儿童保护、社会事务、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举措落地落实,探索更多民政法治便民举措,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治需求。

  三是积极打造民政法治建设特色亮点。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加强民政领域新出台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将政策创制、执法与宣传普法相融合,积极探索灵活高效、便于传播、群众欢迎的普法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