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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邓伟泽、蔡宝结与蔡子媛收养登记决定书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6-09 分享:

  收养人邓伟泽、蔡宝结与被收养人蔡子媛,于2008年5月4日在本机关办理的收养登记,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十二条和《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撤销邓伟泽、蔡宝结与蔡子媛的收养登记,收缴本机关颁发的(2008)中民收字第2008076号收养登记证。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