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府〔2023〕28号)等规定,现将我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科室
1
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