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努力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影响力,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简称“中山未保”)标志(LOGO)、IP形象(名字及设计图案)。
二、活动名称
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及IP形象设计征集活动
三、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日-21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广东端美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六、作品要求
(一)设计主题
直观反映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点(如服务性、效率性、关爱性;“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友好”理念,体现中山人文历史、自然风俗等特色元素。
(二)作品适用性
标识(LOGO)及IP形象设计需具备广泛适用性,能以不同的比例和尺寸清晰显示,可应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多种载体和场合,适合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部门、机构在制作公共标识、工作牌、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时应用与传播。
(三)作品格式
1、标识(LOGO),面积不小于125px*125px提供矢量或JPG一种格式,分辨率800*600dpi以上,附以设计比例图(标注宽、高)。在报名表中对作品设计理念进行描述(300字以内)。
2、IP形象设计,提供矢量或JPG格式,版幅统一为A4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在报名表中对作品设计理念、IP形象名称等内容进行描述(300字以内)。
七、报名方式
参赛团体或个人将其投稿作品文件及报名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名字】在10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3242702154@qq.com。邮箱自动回复邮件为投稿成功。
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18022100072。
八、评分标准
1、评分构成:采取网络公开投票和专家评审两种形式评选出最终录用作品,二者权重分别占比30%、70%。
2、应用推广:评选出标识(LOGO)与IP形象参赛作品的第一、二、三名后,并由主办方获得最终录用作品(第一名)的著作权及使用权。
九、其他说明
1、知识产权及相关说明
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最终录用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所有参赛者须就同意前述条款签署承诺书。
2、结果通知
比赛结果将通过“中山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同时工作人员会通过参赛者提交的联系方式进行短信通知和邮箱通知,请参赛者密切关注。
附: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识(LOGO)及IP形象设计征集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