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魏文坚、苏梅芳与被收养人魏立言,于2009年4月2日在本机关办理的收养登记,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1999〕第1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撤销魏文坚、苏梅芳与魏立言的收养登记,收缴本机关颁发的(2009)中民收字第2009067号收养登记证。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