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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2024年集中抚养孤弃儿童社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1-11 分享:

  根据国家、省、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局拟自行开展“2024年集中抚养孤弃儿童社工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单位参加,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集中抚养孤弃儿童社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总预算为47.244万元,超出本预算报价无效。

  三、项目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做好院内儿童服务跟进。立足于院内儿童需求,充分利用社工专业知识和技巧,提供个案咨询、个案跟进等专业社工服务。

  2、社会化安置成年孤儿社工服务。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按照“首年每月跟进1次,第2-5年每季度1次”的频率做好定期回访工作及走访记录文书。

  3、提供家庭寄养服务。面向寄养小组开展专业培训,建立家庭联系,家庭探访等支持性社工服务工作。

  4、开展多元化活动。通过节日主题、社会实践、身心健康关爱等系列活动,丰富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儿童与社会的融合。

  5、开展儿童成长小组。开展有关文明礼仪、感恩教育、专注力、自我认知、手工兴趣、特殊儿童教育等相关主题的小组活动。

  6、进行员工的人文关怀。开展一线员工咨询、团建活动、亲职教育、减压小组等活动,舒缓工作压力,培育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和职业态度,从而更好地服务儿童。

  7、积极链接外部资源。持续运营好院内现有的慈善公益志愿项目;织密社会资源网络,持续为儿童输入社会支持力量和爱心资源。

  8、义工管理与服务。联合市相关志愿服务队伍,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为院内儿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

  具体指标详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五、供应单位资格条件及提交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成立的法人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内的纳税证明资料复印件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资料请附在采购响应文件内一并提交。

  六、采购响应文件内容和报送要求

  采购响应文件内容需按照附件评审指标逐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作评审依据;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寄达时间为准。响应文件应提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七、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提交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2、提交地点:中山市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三楼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八、联系人及电话

  杨先生,0760-88301633。

  

  附件:1.绩效指标表

             2.中山市民政局项目采购评审表(服务类)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