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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未成年人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2-19 分享:

  现将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可送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1名弃婴向社会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

  有意向收养的家庭请在公告期内通过“粤省事”进行收养意向申报,填写并上传《中山市参加待送养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养评估申请表》(操作指南见附件),可送养未成年人与报名成功的意向收养申请人比例达到1:10(以收养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时间为准)或公告期满时不再接受申请。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条件的,市民政局将对收养申请人发出书面《收养评估通知书》,敬请留意。如有疑问请致电0760-88338310咨询(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儿童代号SY2024-12-01

  姓名:唐*锋

  性别:男

  出生日期:2023年10月2日

  现健康状况:蛛网膜囊肿、乳突炎,其余体格检查未见明显异常。身高77cm,体重9.45公斤。

  已知病史和缺陷:蛛网膜囊肿、乳突炎。

  性格表现:性格亲和、情绪平稳,符合其年龄阶段内应有的情绪表达。

  语言能力:模仿能力强、偶尔会发出简单的词汇。

  受教育情况:无。

  对收养人期望:该名儿童年龄较小,暂未能表达对收养人的期望。

  

  附件:1.中山市收养意向申报操作指南

                2.中山市参加待送养未成年人家庭匹配和收养评估申请表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