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和《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定于2025年2月24日14时30分就小榄镇永宁社区居民委员会、苏尚明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特此公告
听证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0号市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 杜丽迎
联系电话:0760-8889103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