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金中汇教育培训中心等20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逾期不报送的,我局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社会组织名单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8267801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