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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27 分享:

中山市健康城市促进会等4家社会组织: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按照要求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逾期不报送的,我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社会组织名单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0-88267801

  

中山市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