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发挥社会监督力量,方便群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现将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界定
非法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一)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
(二)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
(三)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
二、举报对象
(一)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广东”“华南”“粤港澳大湾区”等字样,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名义,以及打着“传统文化”“养生修炼”等旗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下属机构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的各类非法姓氏宗族类组织等;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一)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二)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三)通过广东省民政厅网站“广东省社会组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smzt.gd.gov.cn/shzz/)进行查询。
(四)通过关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广东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统计查询”进行查询。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箱或邮寄向市民政局举报。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请如实写清楚举报人联系方式、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宣传渠道、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市民政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760-88889103
举报邮箱:zsmzjdf@126.com
邮寄举报材料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科,邮编:52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