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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14 分享: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支持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攻坚克难、守正创新,兜底线、保稳定、防风险、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在2022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中名列前茅,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厚植民本情怀,基本民生保障精准精细。

  (一)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制定《中山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出台《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新增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类别,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修订《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完善特困人员认定和救助供养制度。发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作用,将36527名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核实处置预警信息1004条,办结率100%。完善困难对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为特殊困难对象免费安装智能水表844户。主动发现及快速响应、急难对象信息主动报告、社会救助主动告知等“三个主动”机制逐步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社会救助工作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确保应救尽救、应保尽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二)保障标准稳步提高。低保标准提高到1160元/人/月,增长3.6%。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差分别达1297元、1225元,比省要求高出86%、109%。与此同时,低保边缘家庭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的保障水平也同步提高。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196户6102人,低保边缘家庭对象323户726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8995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239万元、困境儿童保障金1016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5645万元。

  (三)急难救助及时有力。积极缓解困难群众因疫情影响带来的生活压力,向全市6441名在册低保对象、散居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每人220元,共约142万元。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对因疫因灾因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按照临时救助紧急程序给予“先行救助”,依申请给予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全年市镇两级共向4971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352万元,人均次救助2719元;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救助1056人次,有力保障因疫致困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开展2021年度“慈善纪念章”颁发和 “慈善捐赠榜”发布工作,表彰个人23人、企业(组织)23家、典范项目10个,上榜企业和组织310家、个人101人,为全社会树立博爱慈善风向标。深入推进慈善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创新建设社区慈善主题公园。完成中山市第九届“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以政府搭建公益平台提供资金627万,孵化优质有效的公益项目260个。持续做好困难帮扶中心慈善救助工作。全年实施大病慈善救助2046人次318万元。

  二、顺应民心期盼,基本社会服务普惠可及。

  (一)养老水平不断提升。强化老年人关爱服务,在全省率先发布《中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2年版)》,细化设置7大类共37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全覆盖推进各镇街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协调指导等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3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部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全市养老机构提供床位数共3449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3.4%,提前完成省下达50%指标任务。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选取6个镇街开展“物业+养老服务”、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92家,长者饭堂和就餐点84个,社区养老服务月均1.7万人次。全年为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家政、照护、康复等服务19.17万小时,助餐送餐服务111.56万次,完成居家智能健康监测设备安装300户、适老化改造107户,开展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服务5.06万次,主动呼出老年人关怀电话5.23万次,月巡访率达100%。加强对养老机构运营开支、购置防控物资和人员补助的扶持,发放防疫补助202万元。积极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参与培训1689人次,考核通过率81.85%。

  (二)儿童保护全面发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提升,制定120条优化改进措施,修订完善各类管理类制度199个。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28名孤儿发放助学金22.7万元。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及时保障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全市共配备30名儿童督导员和298名儿童主任,实现镇(街)、村(居)两级全覆盖。开展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累计走访对象1.45万人次,帮扶对象4217人。建立完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规则,成立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个专责小组,厘清成员单位职责边界,全面依法履职。推进镇街未保站规范化建设和实质性运作,“六位一体”未成年保护机制日趋完善。主办“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系列活动,印制宣传资料18万份。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649场次,组织“童心向阳”和助学实践活动近800场次。

  (三)民政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提升工作,全面对标深圳最优水平政务服务事项68项。创新服务形式,设置“潮汐窗口”,实现社会团体银行账号等备案类政务服务自动化,群众仅需5分钟即可办理完毕。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市婚姻登记中心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13890宗,其中跨省跨市婚姻登记5254宗,开展婚姻家事咨询辅导21267次。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完成约69万宗婚姻登记档案整理、挂接和校验工作。扎实推进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1056人次,成功寻亲10人,入户安置3人。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销售福利彩票8.37亿元。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年处理遗体16125具,寄存骨灰约0.36万个,办理殡葬基本服务减免业务1.2万余宗,为群众减免费用569万元。

  三、彰显民政温度,基层社会治理出新出彩。

  (一)基层治理创新发展。拟订《中山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村(居)干部的监督,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评议和述职制度。制定《中山市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指引》,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试点开展社区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工作,深化治理社区“万能章”专项行动,推动商事主体登记证明不再由社区出具。扎实推进特色精品示范村开展基层治理示范点、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试点以及“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加大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资金监管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全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市级补贴资金闭环管理。深化村(居)务公开,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实现“阳光村务”建设村(居)全覆盖。

  (二)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活动,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福建商会、交通运输协会等获评全省党建工作示范点。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持社会组织项目60个161万元,实现镇街设立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96份,列入异常名录236家,收到重大活动报告270宗,未发生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异常情况。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减轻企业负担约5.52亿元。推动社会组织稳岗就业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发动社会组织提供就业岗位1771个,投入1000余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截至12月底,我市登记在册社会组织共2110家,在镇街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共2376家。

  (三)社工队伍加快发展。落实“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市公开招聘双百社工岗位230个,推动镇街分片区设置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各村(居)。实施“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组建双百社工站志愿服务队52支,开展志愿服务865场。全市共建立“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23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71个,有双百社工330多人,实现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覆盖率100%、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率100%。着力提升社工专业能力,组织社工专业能力提升培训8期1243人次;开展一线社工督导服务720次。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社工6120人。

  (四)专项整治务求实效。坚持“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除隐患”原则,围绕民政领域的短板弱项,深入细致开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市共排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问题4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排查6类特殊人员327人,已核查处置319人。通过专项整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动态管理全面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落实,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更加严密,慈善财产投资活动、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运作、民政数据管理、殡葬业价格和安葬(放)设施建设经营等进一步规范,民政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局面持续向好。

  四、砥砺为民初心,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加强。

  (一)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坚持党建统领,全力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21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58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建“赋能展翅、暖心为民”民政党建品牌,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10个,帮扶慰问民政困难对象125名。积极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创“先锋杯”,局审批服务办公室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员先锋岗”。“党建引领圆梦困难群众微心愿”项目获全市“先锋杯”大赛“服务群众类”优秀奖。开展“双联双助”行动,党员干部参与志愿活动1000多人次。

  (二)干部队伍迸发活力。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创新实施直属单位“岗位体验”模式,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到相关部门跟班学习或参加专项工作28人次。拓展教育培训广度和深度,推动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及“导师制”工作常态化,打造“民政党员干部学堂”培训品牌,组建“民政业务宣讲团”,将业务培训延伸至镇街村居,开展5期业务培训班,民政干部超2000人次参加。开展“最美民政人”选树,对20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基层民政干部进行通报表扬。深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平时考核体系,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三)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出台《中山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0-2035)》,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完成立项,市福荫园骨灰楼建设项目顺利开工,救助站搬迁谋划、殡葬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和民政信息化建设加快进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编写《中山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系统梳理职责依据,指导民政干部依法履职。认真组织开展深调研活动,形成一批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成果。抓实抓细民政领域疫情防控,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实现民政系统“零事故”。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开展谈心谈话331人次,组织电话家访、家庭走访136人次;领导干部申报“八小时以外”活动报告书120人次,参加庭审旁听30人次。制定完善履职尽责和廉政风险点“两张清单”,印发《中山市民政局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指南(2022年版)》,坚持动态管理评估,共排查科室和直属单位风险点531个,制定整改措施583个,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全市民政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民生兜底保障有待夯实、“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有待完善、直属单位管理水平有待提升、民政硬件设施及信息化短板有待补齐、民政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事关民政事业长远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直面问题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中山的起步之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奋力在新起点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聚焦兜底民生,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社会十分关注,要针对问题认真整改,闯出新路来”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中山实际,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在更高水平上兜牢民生底线,构建更为可知可感可视的社会救助新图景,不断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加快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根据省民政厅部署,适时出台我市新时代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意见。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加大部门之间、民政领域业务之间的政策衔接、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力度。推动智慧救助赋能,构建大救助平台,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一件事”集成改革,打造可视化的困难群众民情地图。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推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社会救助服务。二是推动低保提标扩围增效。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加快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制度落地见效。对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加强临时救助与失业保险等政策衔接,强化因疫因灾急难临时救助力度。优化规范救助办理流程,提升社会救助专业化水平。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将更多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加强预警、核查,提高主动发现能力。三是健全分类关爱服务困难群众工作机制。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开展特殊困难对象常态化入户走访探视,强化关爱服务闭环管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基本生活救助、就业专项救助和救助服务措施的综合运用,促进城乡困难群众就业帮扶工作,提升困难群众“造血能力”。贯彻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好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提升流浪救助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救助管理站搬迁工作。四是做大做强慈善事业。持续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不断增强慈善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按照省民政厅部署,积极探索推进慈善工作示范点建设,与“双百工程”社工站实行设施共享、资金统筹、力量协同、功能集成。加快推进慈善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新增慈善示范社区不少于30个。持续打造“三大中心”和“三大平台”,进一步完善“教育帮扶”制度,助力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指导和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设立冠名基金、专项基金、慈善信托等方式开展慈善活动。统筹推进“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慈善纪念章”颁发和“慈善榜”编制等工作,培育发展公益慈善项目,带动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擦亮慈善中山品牌。加强福利彩票规范管理,统筹做好风险防范,持续扩大福彩品牌影响力。

  二、聚焦群众期盼,搭建开放普惠的民政服务体系。主动顺应人口规模与年龄结构变化大趋势,抓紧健全完善覆盖人的全生命周期的均等化民政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关爱、婚有和谐、老有颐养、逝有所安的更高期待。一是加强儿童关爱保护。精准实施兜底保障。进一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育标准,实施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贴等保障制度,完善收养登记管理,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兜底监护服务机制,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推进机构提质增效按照省民政厅部署,扎实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全面提升监护、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六种保障能力”。加强孤残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强化儿童福利机构穿透式监管,确保各项制度规范落到实处。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完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机制,汇聚“六大保护”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站规范化建设和实质性运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双百”社工等积极作用,加强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探访帮扶,落实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防范化解未成年人保护风险隐患,坚决防止触碰社会底线的事件发生。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基本服务保障。坚持兜底线、保基本、促普惠原则,结合省民政厅部署要求,适时推动出台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制定2023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提质升级,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突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健全“市+镇+村(居)”三级养老网格化模式,拓展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功能,一站式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保健康复、上门家政等服务。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深化“物业+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适老化改造,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协同有关部门探索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促进养老服务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衔接。突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壮大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加强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数据整合和功能拓展,及时响应老年人服务需求。充分激发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市场活力,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三是优化民政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质效,扩大手机移动端审批事项范围,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实现“指尖审批”。加快“智慧民政”建设进度,全面提升我市民政工作信息化水平,筑牢筑实民政网络安全屏障。加强地名管理服务。适时修订《中山市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各镇街规范地名使用,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按省民政厅部署,开展城乡道路“有路无名”“有名无牌”整治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婚姻登记服务继续做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全面实行婚姻档案电子化,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推进婚俗改革,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联合有关部门加快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持续规范殡葬管理。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开展行业治理。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殡仪馆改扩建和福荫园公墓骨灰楼建设进度。指导基层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健全城乡居民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殡葬服务需求。

  三、聚焦基层治理,构建和谐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以贯彻落实《中山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为主线,发挥民政职能优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城乡社区治理共同体,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夯实党和国家的治理根基。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深化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工作,巩固“社区万能章”专项整治成效,实施村级证明事项“数字化”办理,推进证明事项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出具。完善村(居)民自治组织体系,健全村(居)委会各类下属委员会,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现全市50%以上城市社区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成村(居)民议事厅。建立完善镇街民主议事协商制度,引导运用议事协商机制推动群众参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组织实施《中山市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努力破解城中村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人口户籍挂靠纯社区管理难问题。根据省民政厅部署,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质升级。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发展,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按省民政厅部署,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十项重点行动”,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常态化落实“双同步”“五嵌入”制度,逐步构建“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管理体系。落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整治,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推进社会组织协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等工作。三是加强社工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镇街健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落实酬薪保障,做到“专人专岗”。打造一批标杆社工站,推动“双百工程”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推进。加强社工专业水平建设,开展一线社工、志愿服务等专题培训,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指导、督导社工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了解服务对象需求,发挥专业优势,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抓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

  四、聚焦安全发展,全面夯实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根基。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常态化排查各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发现在前、隐患消除在前,有效应对民政领域风险挑战,着力实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一是抓实抓细疫情防控。聚焦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重要要求抓好疫情防控,围绕“保健康、防重症”,落实落细“乙类乙管”实施后各项工作措施,最大程度保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坚决守住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二是加强民政机构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民政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挥技防、物防、人防作用,积极防范化解民政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资金、人员、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三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深化民政领域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全面梳理意识形态、保密工作、行政执法、采购及资金管理、消防及安全生产、公车管理、监督管理职责、制度机制运行、外部影响等方面的风险,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除隐患,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和履职尽责风险“两张清单”,不断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提高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四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行执法标准化,建立民政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对照法律法规推进民政各项业务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规范的服务质量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事前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落实干部学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机制,着力培养民政干部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素养。

  五、聚焦党的建设,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把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全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推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民政“赋能展翅、暖心为民”党建品牌行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创建模范机关、党员先锋岗,推动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市委巡察“后半篇文章”,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持续巩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完善制度规范,把各项民政资金管好用好。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市民政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不断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锻造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贯彻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带头干事创业、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攻坚克难。开展“一破二攻坚”行动,聚焦民政工作难点、堵点、痛点和制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出实招、出真招、出硬招,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突破发展瓶颈,补齐短板弱项。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日常考察、走访了解、调查研究,完善考核制度,健全培养锻炼机制,推动轮岗交流、跟班学习常态化。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常态化教育提醒。擦亮“民政党员干部学堂”品牌,开设“民政大讲堂”“民政业务宣讲团”,把业务知识培训延伸到镇街村居,不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四是强化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深入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社会救助等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谈心谈话等制度,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案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对直属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深化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