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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3-05 分享: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昂扬斗志、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打造一流工作业绩、一流工作队伍、一流工作作风,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勃发新气象谱写新篇章。我市在2023年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综合检查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党的政治建设纵深推进。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引领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滋养初心和引领使命。局党组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为重点,全年召开党组会21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7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其中集中研讨4次。紧跟新形势新情况,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完善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政事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全方面。

  (二)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党组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突出“五个更加注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主题教育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把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有效融合。实施“四计划、三清单”,动态更新工作计划、学习计划、调研计划、整改计划,制定完善的问题清单、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为民办实事清单。举办为期7天的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研讨5个专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共21次。紧扣民政“三聚焦、三职责”和民政领域“五大服务体系”,深入开展8个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制定有关制度3个、推动工作发展5项。聚焦影响民政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深入剖析正反面典型案例2个,抓好检视整改问题7个。谋划并全面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17个。“兜底解忧暖民心”专项行动和“香山长者饭堂”建设成效突出,先后在全省主题教育重点民生项目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坚持党建引领,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民政业务高质量发展。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党员大会179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39次、主题党日活动139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82次、青年理论学习活动64次。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全年接收预备党员3人、预备党员转正4人、党员身份认定9人。深入实施南粤党员先锋工程,践行“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7个。开展党支部书记项目12个,以党建引领推动民政业务发展。深入开展“双联双助”行动,开展民生实事6大类15项服务,建立共建项目7个,解决社区发展难题2个,带动投入资金10万多元,服务“一老一小”4135人次。积极参与创优评先活动,“三位一体”打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项目获市直机关2023年度“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优秀奖。

  二、人民至上勇担当,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精准高效。

  (一)建立完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积极推动社会救助改革,建立完善“10+1+N”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低保和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其他困难群众等3个救助圈层,分别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在全省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信用+社会救助”制度。积极融入大湾区社会救助改革试点工作,联动深圳、珠海建立社会救助区域统筹衔接机制,实现合作共享、协同发展。建立完善困难对象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充分运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预警信息,实时监测3.6万名低收入人口生活,核实处理风险预警信息1875条,实现政策找人、精准救助、高效救助。

  (二)持续提升兜底保障水平。2023年,我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201元,高于省最低标准要求20%,全省排名第5位。截至12月,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358元、1272元,保障水平在全省排名分别为第2位、第1位。与此同时,低保边缘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的保障水平也同步提高。市财政每年划拨专款,共为镇街配备救助专项工作人员49名。截至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362户6287人,特困人员1124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963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836万元。

  (三)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困难群众“7+6+N”分类关爱服务机制被省民政厅评为2023年度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优秀案例。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衔接,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建立基层探访关爱服务队伍288个,开展探访慰问等服务5.8万人次,心理疏导、助医、助餐等社会帮扶4.1万人次。近两年支持公益服务467个,开展各类公益服务活动超1万次,直接服务群众超291万人次。市困难帮扶中心实施大病慈善救助4578人次701.4万元,向2948名学生发放助学金668.9万元,完成困难家庭住房改造项目竣工验收92户。

  三、改革创新增实效,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普惠可及。

  (一)儿童保护全面发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提升,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及时保障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现镇(街)、村(居)两级全覆盖,100%落实困境儿童一对一监护。打造“童心向阳”品牌项目,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主题系列活动,全年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1431场次,政策宣讲活动1863场次,“牵手行动”累计帮扶 6416 人。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兜底监护服务机制,指导村(居)与事实收养家庭落实临时监护责任,相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健全完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督促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推进镇街未保站规范化建设和实质性运作,“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日趋完善。市民政局加大指导力度,积极争取省民政厅支持,坦洲镇成功列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旗)拟命名公示名单,成为全国唯一入选的乡镇。

  (二)养老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两年发布《中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国家、省基础上细化设置34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构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成养老服务中心(站)305个,“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形成。聚焦“高水平覆盖、高质量服务”,大力推进“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全市共设立超过300个助餐点(服务点),并稳步开展示范点建设,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并提供服务,助餐超101万餐次,全面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将综合养老“一站式”服务纳入我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全市23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文娱康乐活动、免费康复等逾6000场次,服务逾20万人次。提升老年人居家安全,完成高风险对象建档1121人、完成探访31779人次,重点对象建档1303人、完成探访次数10506人次。全市养老机构提供床位数共3755张,护理型床位占比76.2%,超额完成省55%指标任务。

  (三)民政服务提质增效。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32251宗,其中跨省跨市业务共7222宗,全城通办3449宗。开展婚姻咨询辅导服务9294人次,婚姻调解1011例,有效调解率超90.7%。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率99.79%,全省排第六。新增小榄镇、黄圃镇、三角镇“跨省通办”试点。扎实推进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1304人次,成功寻亲28人,入户安置7人。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全年销售福利彩票9.93亿元,超省下达任务16.41%,较上年增长18.55%。加快推进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市福荫园思亲骨灰楼主体工程已建成封顶。指导三乡镇、古镇镇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增加殡葬设施供给。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全市共办理殡葬基本服务减免业务11675宗,为群众减免费用合共565.99万元。开展树葬活动13场、大型海葬活动1场,发放节地生态安葬补贴17.42万元。推动全市288个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引导群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此外,我市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和报表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三年获全省民政统计工作考评优秀等次。在2023年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市民政局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获评优秀等次。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法制、建议提案、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扎实。

  四、强基固本添活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出新出彩。

  (一)基层治理持续深化。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引导城乡村(居)民积极主动参与“百千万工程”。全市288个村(社区)100%建成村(居)民议事厅,累计开展协商活动超2.5万次,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超3000个。我市创新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清理整治不符合要求的村(社区)工作机制2项、标牌标识33个、证明事项26项。积极推进村级证明事项“数字化”办理,实现证明事项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出具。创新推行村务“互联网+”公开形式,全市村(居)“阳光村务”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十项重点行动”,选树第二批3个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实施“党建引领红社同行”中山市社会组织党建提质计划,打造“香山红社”品牌项目,5个镇街8家社会组织党组织与所在辖区村(社区)党委开展共建活动。推动社会组织稳岗就业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发动社会组织提供就业岗位807个,投入1700余万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建立“1+8”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监管。社会组织年报参报率91.28%,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238家,审核重大事项报告325宗,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4家,未发生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异常情况。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东区街道、南区街道、西区街道入选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示范点。

  (三)社工队伍加快发展。深化“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全市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23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71个,双百社工290人,实现全市社工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兜底社工入户走访66865次,开展社工个案573个。实施“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组建双百社工站志愿服务队72支,开展志愿服务2556场。全市持证社会工作者6714人。

2024年工作计划

  全市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奋力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用情用力解民忧,奋力在兜实筑牢民生底线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全面精准落实救助保障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水平分别从每月1345元、1270元提高到不低于1370元、1300元。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强预警、核查,提高主动发现能力。落实“信用+社会救助”,深化“物质+社会救助”,强化专项救助协同发力,持续推进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完善救助对象档案信息,补充细化困难家庭住房情况、劳动就业情况和需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基层社会救助政策培训。

  (二)着力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制定《2024年度全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任务清单》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2024年工作要点》,强化部门协同,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修订《中山市困难家庭住房改造补助实施办法》,扩大困难家庭住房改造的政策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提升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水平。制定《中山市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实施方案》,推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以及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提供社会救助服务。开展2024年度慈善纪念章颁发和慈善榜、慈善事业发展报告编制工作,完善“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慈善社区创建和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

  (三)推动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落实省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推动综合救助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我市综合救助服务实体阵地建设试点工作,高水平打造市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分级建设不少于2个镇街、4个村居的综合救助服务站点。开展社会救助“一镇一品牌”创建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救助事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和路径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打造一批社会救助品牌项目。打造“中山博爱帮扶”线上服务平台,发布“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两张清单,统筹调度全市困难群众救助服务需求的供需对接。推进市救助站搬迁,加快救助机构建设改造,全面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二、深化改革惠民生,奋力在提升民政服务品质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在护航少年儿童美好未来上实现新突破。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保障,完善保障政策,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实施精准保障。深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高质量发展,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妥有序开展儿童监护责任落实、收养登记规范和收养评估等3个省示范试点项目。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措施。持续开展“牵手行动”“童心向阳”“童解心锁”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工作,深化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镇(街)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业务指导,开展儿童主任示范培训,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巩固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为主要阵地的工作网络。

  (二)在推动“养老”变“享老”上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省委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加强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构建覆盖城乡、衔接有序的市镇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深化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加强老年助餐服务供给,打造不少于10个示范点,实现助餐高质量服务可持续发展。完成不少于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探索失能患病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在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病床建设的基础上叠加居家上门服务。积极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组织我市养老机构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和“南粤家政”技能大赛。积极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面向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或照顾者开展照护技能实操培训。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公办养老机构等级(星级)评定,实现一、二等级镇(街)公办养老机构不低于80%。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点任务,持续营造敬老孝亲社会氛围。

  (三)在提升利民便民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梳理出一批日常咨询量较大的民政审批业务办理“知识库”,提高标准化服务水平。提供“群众说·帮办填”的“口述式”填报模式,提升全程帮办、代办的便利化服务水平。深化“乡村著名行动”,探索推进地名信息化,实施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实现乡村地名信息与商业地图对接、更新,助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探索打造最美婚姻登记机关,持续推动增设镇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服务点,深入推进婚俗改革,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模式和内涵。会同卫健、残联等部门,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规范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服务,提升惠民殡葬水平。全面完成市殡仪馆骨灰搬迁,加快推动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指导推动镇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督促未建镇尽快谋划项目。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力争年内处理量超存量的50%。

  三、激发活力聚民力,奋力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夯实基层治理根基。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定村(居)民议事会建设工作指引,加强社区协商与人大协商、政协协商、政府协商、镇街协商、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衔接,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在工业园区、商圈等建立红心商企议事厅,整合各方力量资源解决企业、员工“急难愁盼”问题,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聚焦“工改”“治水”等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任务,加强村(居)干部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履职能力。依法稳妥推进相关镇街社区优化调整工作。深入调研全市村民小组现状,剖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加强村民小组建设,努力破解村民小组管理难问题。联合市政数局全面推广村级证明标准化、电子化办理模式,实现证明事项“网上办”村(居)全覆盖。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切实发挥作用。

  (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持续开展“香山红社”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选树新一批市级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用高质量党建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和财务抽查工作。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抓好社会组织年报制度,确保年报率不低于90%。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镇街建设不少于3个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继续深入开展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面规范会费档次设置,坚决清理乱收费,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组织动员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与村(社区)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三)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严密组织年度招聘工作。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开展社工专题系列培训。强化实务督导工作,推动社工督导到各镇街社工站点开展实务督导。组织开展中山市第十二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开具工作。

  (四)筑牢民政系统安全发展防线。全面实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责任包保工作,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和机构主体责任,积极防范化解民政服务机构在建筑、消防、人员、食药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组织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深化民政领域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健全民政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除隐患。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安全。全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坚决不能发生触碰社会底线的事件。

  四、践行使命暖民心,奋力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上走在全省前列。

  (一)凝心铸魂筑牢根本。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到谋划事业、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民政组工学堂”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夯实思想理论根基。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政治担当,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体现到具体岗位职责上,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工作成效。

  (二)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贯彻落实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破发展瓶颈,补齐短板弱项。持续加强市民政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持“四下基层”,开展“入镇下村”和“双联双助”行动,大兴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创建模范机关、“四强”党支部、“五好”模范党支部以及开展市直机关“先锋杯”等为契机,开展党支部书记项目,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完善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充分运用考核结果,突出正向激励,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三)廉洁奉公树立新风。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压实“一岗双责”,强化局组联动,加强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研究,强化对机关“关键少数”和直属单位“一把手”监督,推动管党治党全覆盖、无死角。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把创建清廉机关纳入党建工作,用好党的民主生活会评议党员等抓手,不断增强党员廉洁意识和行动自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明察暗访,深入纠治“四风”。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分管直属单位联系指导,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家庭情况。发挥机关纪委、支部纪检委员“近距离监督”优势,拓宽作风纪律检查覆盖面,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坚持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一体推进“三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