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总结
2024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昂扬斗志、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市民政事业迈出新步伐焕发新气象。
一、全力兜好底线,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24年我市低保标准提高至1225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1960元,分别增幅2%,高于省最低标准要求14%,排名全省第6。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的保障水平同步提高。截至2024年12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469户6444人、特困人员1186人、低保边缘家庭393户839人、支出型困难家庭8户19人;共发放低保金10104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2732万元、临时救助金826.37万元。在2024年度省对地市考核中,我市民政领域“城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完成率”指标获全省第一名。
(二)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日趋健全。完善困难家庭住房改造补助制度,适度调增住房改造补助面积,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救助补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困难家庭补助覆盖群体。加强困难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改造危房77户。出台《中山市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的若干措施》,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不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在全省率先实施社会救助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启动民政部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省民政厅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省民政厅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等“三大”改革试点工作。三乡、小榄两镇试点开展综合救助服务中心建设,为我市推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救助服务作出示范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指标体系和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台账,经摸排评估纳入台账管理的低收入人口对象1277人,收集服务需求1664个,已解决1611个。加大流浪救助力度,共救助1331人次,寻亲送返295人。
(三)慈善事业加快发展。做好2023年度“慈善纪念章”颁发和“慈善捐赠榜”发布工作,举办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宣传及“博爱100”公益成果展示活动,营造慈善事业发展良好氛围。全面启动慈善超市示范点建设工作,推动镇街示范点建设全覆盖。西区、东区等镇街在慈善超市建设方面作出创新示范,切实发挥慈善超市作为群众身边公益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打造“同心互助·博爱帮扶”平台,发布“政府救助”和“社会帮扶”两张服务清单共157项。抓好困难帮扶中心慈善救助,共发放慈善专项救助金957人次151.95万元。实施“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举办首次公益慈善高级研修班。打响福彩公益品牌,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10.03亿元,筹集市级福彩公益金1.02亿元。推进中山市第十一届“博爱100”公益创投活动,以政府搭建公益平台提供种子资金280万元,累计撬动各部门和社会资金223.3万元,孵化优质有效的公益项目210个。
二、聚焦优化供给,创新打造基本社会服务新路径
(一)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加强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累计为30名老人发放服务救助资金32.36万元。落实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约5790万元。进一步防范化解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风险,分层分类探访服务7.9万人次。持续推动特殊困难适老化改造工作,全年完成改造231户。二是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积极发挥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站)辐射功能,提供全托、日托、助餐、保健康复、上门家政等“一站式服务”。全年举办各类活动1.41万场次,提供助洁、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等服务28.62万小时。东区街道打造“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长者提供优质养老服务;南区街道创新构建“双轨并行”养老服务网络,形成“6+2+N”阵地服务与“4+2+N”上门服务方案;小榄镇构建“1+29”服务供给体系,打造“家门口”式养老生活圈。采用公有物业建设、集体用餐配送和餐饮企业助餐配餐等模式,高质量推进长者饭堂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老年助餐服务场所144个,已评定10家星级“香山长者饭堂”,其中东区街道4家,火炬开发区3家,南区街道、大涌镇、横栏镇各1家,全年累计就餐约130万人次。8月7日省民政厅在我市召开2024年全省深化“长者饭堂”建设工作推进会,充分肯定我市老年助餐服务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中山模式”。此外,加快发展为老志愿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开展助餐、送餐、助洁、助乐等结对帮扶志愿服务6864场次,服务逾32.12万人次。三是提升养老机构保障能力。加强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全市已备案养老机构34家,登记床位388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934张,占比达75.62%。黄圃镇推动敬老院转型发展,由镇属企业投资建设中山北部综合康养中心项目。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对标省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全市星级公办养老机构达13家。四是加大老龄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顺利举办全市长者集体婚礼,全市共开展活动142场次,参与人数达3.4万人次。推动“银龄安康行动”扩面提质。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参保达30.32万人次,保费达1639.95万元,实现驻点服务100%覆盖。
(二)儿童福利保障不断加强。落实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救助机制,2024年新增发现47名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市共有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3846人。全年共发放儿童生活保障金1270.31万元。高质量完成监护责任落实、收养登记规范、收养评估示范试点工作,探索制定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监测评估工作指引、评估标准等,形成30个典型服务案例;建立可送养儿童、收养申请人和收养评估机构的信息库,印发《中山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中山市地方标准《收养评估规范》。制定《中山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中山市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引》,切实提升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37名孤儿发放助学金31.9万元。开展走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共帮扶对象6701人次。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971场次,服务10.4万人次。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会议、个案会商、宣传启动、专责小组会议等6次,有效推动解决疑难重大困境儿童个案3宗。依法撤销儿童监护人监护权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案例入选民政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创新案例。举办2024年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暨“博爱‘童’行 ‘未’爱护航”普法巡展启动仪式,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残疾人福利有效落实。稳步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024年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202元/人·月和270元/人·月,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510.65万元。着力推进跨省、跨市通办工作,成功办理“省内通办”“跨省通办”16宗。深化精康融合行动,推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全市共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27个、精神卫生医疗机构29家,镇街精康服务及精神心理科门诊覆盖率均达100%。
三、聚力挖潜提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取得新成效
(一)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工作要求,推动32家社会组织办理成立登记时把党建工作列入章程,开展25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抽查,线上线下培训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1741人次。完成近2000家社会组织党建信息更新。深化拓展“香山红社”党建示范点创建,31家示范点创建单位投入资金141.8万元,服务群众26.3万人次。中共中山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中共中山市小榄镇商会委员会、中共中山市宜宾商会支部委员会获评第二批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开展中山市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引导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建设,已有46家社会组织与村(社区)签订共建协议,开展项目66个。推动大涌镇、古镇镇、小榄镇3个镇建成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有效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的积极作用。强化社会组织监管,社会组织年报参报率达92.80%,审核重大事项报告376宗,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241家,未发生涉意识形态方面的异常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858家,在各镇街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589家。
(二)“双百工程”持续深化。全面推进我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组织服务评估46次,开展社工实务督导720次。火炬开发区、西区街道、坦洲镇、东凤镇、三角镇、黄圃镇6个双百社工站荣获省级标杆站称号。加强队伍建设,公开招聘双百社工57名,举办16期双百社工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社工1518人次。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共有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3个、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71个,双百社工322人。全市双百社工累计入户走访6万次,建立服务档案1.06万个(户),开展社工个案467个、社区活动3098场,累计链接资源340.77万元,有效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三)民政公共服务更加规范便捷。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908宗,实现办件“零差错”;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32059宗,其中跨省跨市业务9128宗,全城通办3332宗。加强界线界桩管理,开展佛山-中山线联合检查。规范地名管理,对全市乡村道路街巷、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地名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入库,完成93条路街巷命名及两批321条道路命名(更名)计划编制,采集公共服务设施等点位信息5000个。深化“乡村著名行动”,三乡镇、古镇镇、小榄镇探索“乡村著名+治理”“乡村著名+产业”“乡村著名+文旅”等特色做法,助力乡村振兴和“百千万工程”。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为群众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10026宗475.5万元;全力保障清明祭扫平安有序;加快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稳妥、有序完成骨灰迁移工作。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开展常态化树葬海葬12场次,544具骨灰回归自然,共发放节地生态安葬补贴8.6万元。指导全市288个村(社区)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其中板芙镇选齐配强工作人员,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2025年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中山高质量发展作出民政部门应有贡献。
一、整合调动一切有利资源,统筹发展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
一是推动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市老龄办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合力。开展“银龄安康”行动,举办系列敬老月活动,持续营造孝老敬老爱老社会氛围。二是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及金融机构助力作用。强化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的支持,积极引导本市国有企业投资经营养老服务,加快推动中山投控集团开办养老机构、中山兴中集团建设运营长者饭堂等项目落地。进一步加强银企对接,推动银行机构向养老产业提供融资服务,探索港澳居民北上中山养老新路径。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转型发展。优化整合农村敬老院,通过撤弱留强、整合资源、提升质量、消除隐患,打造区域性敬老院,推动敬老院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积极探索实施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服务新模式,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四是深化“香山长者饭堂”建设工作。坚持高标准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新建一批高品质的香山长者饭堂。推动落实水电气及税费优惠政策,助力香山长者饭堂社会化运营可持续发展。引导农村地区建立邻里互助机制,形成“共享餐桌”。五是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探索设立老年人认知障碍干预及家庭支持服务,为失智老人提高晚年生活质量,缓解老人家庭的照护压力。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供给,帮助失能老年人居家享受“类机构”的专业照护服务。探索依托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搭建优质养老产品展示平台,面向群众提供康复辅助器具、智慧养老设备等产品展示和体验服务,助力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扭住底线民生基本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落实落细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金。积极发挥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关于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若干措施》,牵头制定2025年度全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工作任务清单。健全“信用+社会救助”,加强专项救助政策衔接,持续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发挥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困难群众常态化救助帮扶,更好发挥社会救助“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功能作用。优化临时困难救助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切实帮助临时遇困人员排忧解难。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改革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深化“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培育发展特色社会救助服务品牌项目。全面推进民政部救助管理区域性试点、省民政厅综合救助服务平台试点和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等改革任务。统筹调度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供需对接,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综合救助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措施,对标“入户一门、分类识别需求”要求,做好困难群众需求评估,有序解决好低收入对象的有效需求。
三、加强精准精细关爱,持续增进社会福利水平
一是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实施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 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水平。深化收养登记规范和收养评估示范试点项目,全面实施收养评估实施细则,建设“家庭融合技能培育室”。修订集中供养孤儿成年后安置制度,优化和完善保障措施。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做好留守和流动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持续开展“童解心锁”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以及“童心向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工作。二是保障残疾人福利工作。稳步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至209元/人·月和280元/人·月。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全省通办”。加强与残联、公安、人社等部门信息共享,落实补贴定期复核机制,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动态管理。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推动“精康融合”行动,构建以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链。
四、聚焦群众期盼和关切,进一步强化社会事务工作
一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完成珠海市与中山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持续深化“乡村著名行动”,围绕地名排查、命名、设标、信息上图、一村一图、地名文化宣传保护等重点任务,促进提升乡村地名公共服务能力,打造“乡村著名+治理”“乡村著名+产业”“乡村著名+文旅”等特色点,助力“百千万工程”。二是创新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协调推进翠亨新区婚姻登记处建设,探索打造最美婚姻登记机关。强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工作,推动婚姻登记服务便民利民。深化婚俗改革,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模式和内涵,丰富婚姻登记辅导服务内容,推动婚恋、家风家教普法宣传活动进基层,倡导婚事新办、简办。三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坚持殡葬公益属性,扎实推进殡葬领域专项行动,持续规范殡葬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推动镇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清明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稳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谋划编制全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
五、围绕中心延伸触角,强化社会治理工作效能
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引导和监管。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将党建引领融入社会组织发展和运行全过程,持续擦亮“香山红社”党建品牌。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为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建设,持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系列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年报质量,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加大结果运用。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和基层社会治理,彰显社会担当。二是推动“双百工程”优化升级。持续推进“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加强培训和督导,全面提升双百社工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双百工程”在兜底民生服务领域的作用。三是规范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加强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衔接,完善公益慈善项目承接机制,促进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拓宽慈善参与渠道。用好“中山博爱帮扶”线上服务新平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服务需求的转办转介和跟踪落实。深化慈善超市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为群众身边微公益平台。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全面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开展慈善纪念章颁发和慈善榜、慈善事业发展报告编制工作,支持引导更多有能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管理,注重品牌塑造,强化公益宣传,展现福彩公益、责任、阳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