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全市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并协调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联系电话:0760-88301633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市青少年宫对面)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