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中心城区“三无”老人的安置工作。
(二)根据有关政策和要求,做好由公有制转为非公有制企业或关闭、破产企业中参加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孤寡职工的安置工作。
(三)协助市民政部门监督、协调养老服务外包机构。
(四)根据民政部门要求,监督、评估全市养老服务开展情况,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的执行。
(五)承接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督电话:0760-8892706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10号民政综合楼A栋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