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民民执字〔2017〕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市民如对该《办法》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4月25日前反馈至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办法》。
附件1: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
中山市民政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人:吕锦云,电话:88267801,邮箱:zsss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