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的合法权益,鼓励促进有自理能力的成年孤儿自立自强、回归和融入社会,根据国家、省关于孤儿保障有关政策要求,我局草拟形成了《中山市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市民如对该《办法》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10月30日前反馈至我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联系电话:88301633。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办法》后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正式通过实施。
附件:中山市儿童福利机构成年孤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