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和加强村民小组建设,我局草拟形成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我市村民小组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市民如对该《意见》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1日前反馈至我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工作科,联系电话:88332973。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