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年我市贯彻落实《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中民救字〔2017〕55号)有关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我局对《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市民如对该《机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8月14日前反馈至我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电话:88267810,邮箱:30983875@qq.com,通讯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10号中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机制》后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正式通过实施。
附件: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