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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0-11-03 分享:


  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修订草拟了《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市民如对该《办法》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17日前反馈至我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电话:88267810。通讯地址:东区兴中道10号市民政局3楼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邮箱:zsmzsck@163.com,传真:88301927,我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办法》后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正式通过实施。

  附件: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