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工作,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推动我市殡葬改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起草了《中山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
市民如对该《办法》有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3日前反馈至我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联系电话:88384286,电子邮箱zsmzjswk@163.com。我局将研究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办法》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议。
附件:中山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