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民政局采取职责事项“清单化”、服务手段“数字化”和管理运作“规范化”三大举措,助力城乡社区减负提速增效。
一、职责事项“清单化”,助力社区“减负”。随着各级各部门职能任务不断下放,社区工作日益繁重,事务多、人员少等问题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市民政局加强“源头管控”,实行职责事项“清单化”改革,助力社区“减负”。一是建立准入制度,明确社区职责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村、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的通知》《中山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等,全面规范进入村、社区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机构等,有效解决各项事务无序进入社区、社区工作行政化等问题。以东区街道花苑社区为例,实施准入制度后,社区常态化巡查、检查类工作由33项减少到21项,定期上报报表由40份减少到29份。二是出台“正负清单”,有效防止“万能章”现象。积极把好“证明事项”关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工作,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印发《中山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共26项)和《中山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共4项),明确正、负面清单,使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有章可依。同时,探索建立社区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持续完善相关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问题。
二、服务手段“数字化”,助力社区“提速”。为提升社区工作效率,除协同市政数局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增设“粤自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外,市民政局创新性运用大数据和数字化手段,改进社区工作方式。一是实行“1(数据库)+1(平台)+N(服务)”社区信息化管理模式。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整合集成现有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建成以公民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为索引,涵盖社区内居民、组织、设施等信息以及人口管理、民政事务等服务的大数据库和服务平台,极大增强了社区运作能力,更加规范精简了社区管理体制和政务服务流程,提升了社区治理与服务的精准性和高效性。二是推进村级证明事项“数字化”办理。联合市政数局运用中山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推进村级证明事项综合受理,通过情形分类、事项配置、表单开发、模块制定、印章加盖等操作,实现证明事项在线申请、在线审批、在线出具。村(社区)工作人员可通过平台进行线下代填、线上审核、移动审批等,经审核通过后利用电子印章进行自动签章并打印证明。同时,为平台增设申请材料库、数据源库、统计分析等功能,方便掌握全市村级证明事项出具情况,村(社区)也可统计、查看本村(社区)历史证明开具情况。
三、管理运作“规范化”,助力社区“增效”。市民政局积极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通过帮助各城乡社区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科学调整社区规模、规范提升服务等,助力社区“增效”。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换届选举后,市镇两级民政部门认真指导各城乡社区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议事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目前,各城乡社区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均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制度机制,形成了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二是规范社区调整设置。积极应对城中村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越来越多,人口快速增长,部分社区管理区域过大、人口过多、负担过重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山市规范社区设置工作指导意见》,明确社区设置的基本原则、设置条件、设置程序等。文件出台以来,认真指导10个镇街对原有社区进行科学的调整,设立了12个新型社区。新设立的社区规模控制在3万人以内,社区工作人员按规定比例配备。三是开展综合服务示范创建工作。印发《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创建的工作方案》,制定《中山市“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创建任务清单》,推进各项社区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各城乡社区将各自的综合服务大厅打造成功成能完善、机制健全、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构建为民、便民、安民的社区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