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怎么改?可否加装电梯?股份制调整工作怎么处理?通过议事协商,社区居民、村民最关心的问题和事务被更好地解决。
6月16日,中山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会召开。推进会总结了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情况。横栏镇、横栏镇五沙村、东区街道、东区街道花苑社区居民代表分别作经验介绍发言。
6月16日,中山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推进会召开。 南方+ 廖冰莹 拍摄
议事协商畅通民意渠道
“‘生不增,死不减’,股份制调整工作的争议,由来已久。一年了,通过议事协商,现在这项工作终于有了不错的进展。”横栏镇五沙村党委书记梁汝顺笑着介绍该村股份制调整工作的案例,希望全面激发村民参与议事协商的活力。
此前,农村集体产权股份的股红分配主要依据的是“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静态管理模式。然而现实情况千差万别,由于涉及继承、转让、赠与等流转程序,股权无序流转时有发生。
“以前每次到了‘四议两公开’阶段,大家容易在会上有争议,迟迟无法作出决策。”梁汝顺介绍,现在提前经过村民议事会,广泛吸收不同涉事主体以及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经过一年的工作落实,目前五沙村股份制草案已表决通过。“引导村民通过议事协商机制发表意见和诉求,已成为村民处理自身事务和解决村集体问题的新常态。”
2021年底,横栏镇五沙村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横栏镇委副书记、镇长巫广庭表示,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五沙村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村民参与渠道更加顺畅。“村民可通过五沙村党群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建议留言,民意征集更加便捷、畅通。”巫广庭表示,横栏顺利解决了一批涉农涉土历史遗留问题,特色产业更加兴旺,村民通过议事协商机制丰富村内经济业态,实施“食疗康养+花田景观+生态研学”乡村旅游项目,带动集体收入增加。横栏镇将全面推广五沙村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经验,逐步扩大议事协商范围,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横栏特色的村级议事协商新路径。
2022年,东区街道以桥岗社区、花苑社区作为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探索推进议事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取得扎实成效。东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余锦莲介绍,桥岗社区因地制宜搭建起“社区党委+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治理的“四方平台”;花苑社区以共建共驻单位+居民代表组成的“红心共治议事厅”“人大代表议事厅”“金点子议事厅”等一批共治议事厅、夏洋社区搭建“睦邻议事厅”、东裕社区搭建“红心商企议事厅”等。各社区同时推动居民参与榕树头议事、小板凳议事等模式。通过召开议事会,逐一解决居民群众的诉求,惠及居民群众8万余人。其中桥岗社区“朗晴假日”小区通过议事协商,2022年接获的居民投诉量较上年度同比下降50%。
与会领导嘉宾参观五沙村议事厅。 南方+ 廖冰莹 拍摄
24个试点村(社区)已建立议事厅
2022年3月,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以24个村(社区)为试点,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一年多来,各试点村(社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晓鹏介绍了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情况。
目前,24个试点村(社区)已全部建立了村(居)民议事厅,累计组织开展各层次各类型议事协商活动超过600次,协商后进入村级议事决策流程事项251项,决定事项201项,目前已完成事项179项,完成率89.05%,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超过800件。例如,东区街道花苑社区通过组织社区协商活动,实现了垃圾屋升级改造,推动实施了多个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桥岗社区将议事厅“搬进”小区,有效促进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勤作为”,大大提升了小区住户的满意度;多个试点村(社区)在实施村(居)环境提升工程时,明确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协商流程才能实施,确保了发展成果惠及群众,一大批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成使用,造福百姓。
杨晓鹏表示,成效虽明显,但也存在部分村(社区)干部不掌握社区协商工作的方式方法,协商形式不够多样便利,群众参与度低,议事内容不够丰富,结果采纳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今年5月,中山市民政局在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出台《中山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下一步,该局将认真抓好落实,推动全市各村(社区)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形成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小康提出要求,要结合实际采取“固定”与“流动”,“实体”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协商平台。要加强“实体议事厅”建设,年内实现50%的城市社区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成村(居)民议事厅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议事厅延伸至村民小组和物业小区;要用好“流动议事厅”,秉持“群众哪里有需求,议事厅就流动到哪里”的理念;要发展多种形式的协商平台。各村(社区)应在用好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现有协商平台基础上,根据参与协商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从方便协商、有效协商出发,灵活采取党群联席会议、村(居)民小组会议、业主协商、网络协商等各种形式开展协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