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结合“百县千镇万村”工程、乡村振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等工作,高起点定位、高标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群众看明白账、当明白人,为党群干群拆除了“隔心墙”,架起了“连心桥”,大大提升了村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公开事项清单化,聚焦群众关切“全领域”公开。
实行一村(社区)一清单,各村(社区)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八大事项”公开内容和市制定的《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5项公开大项25项公开小项,围绕群众关心法人重点事项,制定各自的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一是公开村级党务。各村重点公开党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机构、成员分工、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奖惩、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二是公开村级事务。公开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协助政府开展优抚、救助等各项工作情况,各类会议召开情况,村“两委”、监委会、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选举、推选、罢免、辞职和补选等情况,以及需要村民知悉的其他事项。在开展村(居)级、村(居)民小组级、楼盘小区级、栋楼级等各层次领域城乡社区协商活动过程中,做好发布议题、通知参会、公布结果等环节的公开工作。三是公开村级财务。公开村各项收入支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债权债务,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订立变更、收益使用等情况,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等等。四是公开村级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将市、镇延伸到村里各项服务事项的办事内容、流程、材料要求等通过各种形式向村民宣传,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二、公开层次纵深化,实行村组两级“全覆盖”公开。
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决策管理方面,核心是土地问题。按农村集体土地权属,我市大部分农村集体土地归属村民小组所有。为此,中山积极推动村务公开纵深发展,印发《关于深化村(居)务组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立起“村级”“组级”两级公开体系。一是推进“村级”公开。各村在坚持以公开栏为公开主阵地的同时积极创新公开方式,落实年度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和及时公开的要求,重点围绕村内重要事务和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务村(居)务、财务往来、“三资”管理、民生救助、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等方面内容的公开。二是推进“组级”公开。有集体经济的村(居)民小组在所在地选取群众习惯聚集,方便前往的地点增设组务公开栏,名称统一为“中山市XX镇XX村(社区)XX小组公开栏”。目前,全市2547个有集体经济的村(居)民小组均已按照《中山市XX镇XX村(社区)XX小组公开栏模板样式》设置组务公开栏,并按照市印发的《组务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具体事项。部分街道还为各村民小组设计了统一的组务公开栏,公开所在小组的各项事务。此外,还采用村(居)民小组会议、简报、宣传单、微信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方式多样化,固定流动网络“全方位”公开。
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不断拓宽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载体的多样性。一是设置固定公开栏公开。全市288个村(社区)100%建有固定的公开栏,做到常情永久公开、要情定时公开、急情随时公开。各村(社区)按照《中山市XX镇(区)XX村党务村务公开栏模板样式》和《中山市XX镇(区)XX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模板样式》,加强公开栏规范化建设。同一事项,若公开内容较多的,有的设置固定能翻阅的活页,有的甚至提供二维码,群众用微信扫码就可详细看到具体公开内容。二是创新实行“流动”公开。一些村针对范围大、人口多的实况,在村民相对集中的市场、商场等地方设置“流动村务公开栏”,进行巡回公开。部分村创新村务公开方式,为村里的环卫车装上喇叭,定期上街宣传村务、村规民约、村级动态和好人好事等。三是推广“互联网+”公开模式。在坚持以公开栏为公开主阵地的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互联网、广播电视等覆盖面广、方便快捷的新型公开方式。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粤智助政务服务一体机上线“村(居)务公开”服务事项,供村(居)民浏览阅读。部分村还在公众号和网站上开设了“村长信箱”和“留言板”,方便与村民互动交流,及时解答村民凝问,倾听村情民意。四是拓展会议、服务卡、简报、传单等公开形式。各村通过党员大会、村民大会、居民代表会议、小组长会议等,对村级重大事务进行公开,宣传政府的惠民便民政策、村情动态等,并通过村(居)民代表和小组长传达到每家每户。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制作“便民服务连心卡”和办事指南,公布为民服务的范围、程序和联系方式。
四、公开工作制度化,明确责任要求“全安全”公开。
中山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检查、审核审查、责任考核、村务监督等制度,确保了各村(社区)能按要求公开村务,拧紧了权力运行的“安全阀”。一是建立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建立起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等部门联合检查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从2019年起每年采取镇街自查和市级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村(居)公开检查工作,制定量化考评表,实行标准化量化考评。同时,建立通报制度,通报存在问题,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建立审核审查制。村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填写《村务公开审查审核表》,经村委会主任审核后,报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查后才能向村民公开,并作为公开档案由村统一妥善保管备查。三是建立责任考核制。明确村委会主任为“阳光村务”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并指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发布、归档等工作。同时,将“阳光村务”建设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村民小组长考核范围,与村干部和小组长奖惩挂钩。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全市288个村(社区)均建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有成员约1000人。村(居)务监督委会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向群众传达、宣传民主决策落实情况,发挥监督、评议作用,保障村民群众在民主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
中山“阳光村务”工程成效显著,进一步规范了村级权力运作,提高了农村各项事务透明度,扩大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供了有效途径。“全景式”“阳光村务”,不仅让群众看明白账、当明白人,而且激发了村干部轻装上阵、心无旁骛谋发展的激情和活力。据统计,中山“阳光村务”工程实施以来,村级“两委”班子违法违纪数量同比上一届班子(即2018年换届以来)下降了20%,村民投诉同比下降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