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围绕制度建设、信用监管、应用场景、宣传工作持续优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一个诚实守信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市民政局修订《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起覆盖全市社会组织的信用体系,制定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内容,将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检年报信息、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纳入信用信息,完善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对信用良好的社会组织,给予优先承接政府授权和委托事项、优先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优先获得资金资助和政策扶持、优先推荐获得相关表彰和奖励等激励措施。目前,我市已实现社会组织信用代码“全覆盖”、信用信息“双公示”、信用制度“体系化”,社会组织信用建设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召开2023年度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评审会。
二、强化健全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全面落实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初,向社会组织发出开展社会组织年报工作通知,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年报内容进行监测评价,同时通过中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对年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常见问题解答和年报指引,设置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建立QQ群、微信群,开展年报咨询和指导等服务,确保年报工作高效完成。截至9月30日,应参报2022年度年报的社会组织2012个,实际参报1838个,参报率为91.35%。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二是严格执行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完善《中山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明确将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分为审查、报备和即时报告三类,并对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程序、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共收到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225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的,市民政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采取处理措施。目前,全市有167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87家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向社会组织发出开展社会组织年报工作通知。
三、强化场景拓展,推动结果广泛应用。一是畅通查询渠道。我局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时发布在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并向社会公开。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已开通信用信息查询功能,方便公众随时随地查询、使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二是拓展应用领域。实行社会组织资金扶持与信用记录挂钩,对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社会组织实施一票否决。大力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在行政事项审批过程中,审批人员可实时查询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信用情况,以此作为决策参考。三是强化应用深度。对于诚信社会组织,在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等事项中,实行优先或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对于失信社会组织,采取限制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取消财政补助和资助、降低评估等级等措施,加大惩戒和震慑力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主动送政策。编印《中山市社会组织政策法规汇编》,包含信用监管、信息公开、监管制度等内容。我们通过送政策上门、走访调研等方式,向社会组织派发该汇编,积极宣传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升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工作水平。二是投放宣传广告。通过公交站牌、路名牌、今日头条、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宣传《中山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中山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扩大社会监督,进一步营造社会组织自律与诚信建设氛围。三是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举办“严整治 重信用 促发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等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组织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开展现场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