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规定,广东省户籍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领取对象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补贴对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认定、复核不合格的,自情况发生的次月起,停止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认定对象
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二、时间安排
2024年4月1日-6月20日。
三、操作指引
优先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也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已覆盖全省行政村(居)的“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申报资格认定,或到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咨询办理。若残疾人本人不方便进行申报,可由家人或其他相关人员通过“粤省事”App或微信小程序、“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进行代理申报。
(一)通过“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资格认定
1. 微信扫一扫下方“粤省事”二维码
或者微信内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即可进入
2.进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群体服务-助残
(2)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3.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度资格认定
4.选择本人办理-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选择“本人办理”
(2)选择人脸识别方式
(3)人脸识别认定
5.选择帮他人代办-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1)选择“帮他人代办”
(2)填写需资格认定的人的信息
(3)选择人脸识别方式,对准需资格认定的人进行人脸识别
(二)“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办理
1.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点击【我要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
2.刷身份证后选择“本人办理”,点击“下一步”,完成人脸识别后即可查看认定结果。
3.若本人不方便进行操作,可以由亲朋好友协助,选择“他人办理”,填写申办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行人脸识别后完成资格认定。
(三)现场窗口办理
残疾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到本省任一乡镇(街道)受理窗口咨询申报办理。
(四)入户办理
如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自主完成资格认定申报的,可申请镇(街道)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入户调查认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