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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地名管理工作发展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4-17 分享:

  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颁布以来,市民政局积极指导各镇街加强贯彻落实,完善工作体系,突出抓好规范地名管理、深化公共服务重点工作,推动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市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牵头建立中山市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强化会议协商、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地名管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二是强化命名规范。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指导市有关单位及各镇街做好命名、更名审核工作,杜绝“大”“洋”“怪”“重”地名。2023年,市民政局协助住建部门完成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地 名27条,协助水务部门完成河涌、水利设施等地名更名106条,全市道路命名208条,更名13条,无不规范地名。指导各镇街及时设置和维护更地名标志,形成完整的道路(街巷)标志牌体系,切实发挥地名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治理、方便群众生活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是建立全市地名备案公告机制。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备案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印发相关通知和工作指引至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地名审批部门按工作制度开展备案。通过备案后的地名由市民政局定期向社会发布。目前,全市按要求通过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完成地名备案公告的地名116条,同时在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地名公告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