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未保办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夯实“六大保护”形成合力,持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健全领导协调机制,高位推进未保工作。市未保办、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先后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小候鸟”关爱服务、新业态接待未成年人行为执法等专题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个案处置工作制度》等政策文件。推动火炬开发区、东区、西区和东凤等镇街增设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进一步拓展未保工作阵地。出台《中山市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中山市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和履职考核,持续提高关爱服务质量。
二是全力推动部门协同,夯实服务保障基础。连续4年稳步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目前全市集中供养孤儿、机构内养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2295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960元/人·月。未成年人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进一步降低0.4%。落实每个村(居)至少配备1名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建立民政、公安、教育、医保、政务数据、残联等单位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大数据+网格化”排查模式, 每月精准筛查、及时发现儿童福利服务保障对象。按照《中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困境儿童临时监护制度》,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入站后生活照料、教育矫正、安全教育、寻亲返乡等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中山市困境儿童安置落户工作规范》,扎实保障困境儿童权益。打造“童心向阳”困境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童解心锁”守护儿童心理健康等品牌项目。
三是引导社会积极参与,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各成员单位共同举办宣传月启动、外展宣传、重大政策规划联签发布等宣传活动,积极带动各行各业、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立中山市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宣讲团,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讲。充分结合利用“进村居”“进校园”等常态工作和“儿童节”“安全月”等重要节点开展宣传,形成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模拟法庭进军训营”“与法童行·未你而来”等普法品牌活动。链接爱心人士捐赠善款资助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动设立“儿童福利机构开放日”,组织“儿童议事会”鼓励未成年人为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建言献策等,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未保工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共建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