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敏、黎瑞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综合治理效能,建造智慧社区的建议》(建议第2023177号)收悉,经综合市发改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以石岐南部片区“数字社区示范点”建设成效为例,指出了智慧社区的重要作用,并对如何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很有见地,我局及各会办单位积极采纳了建议的内容。
目前,全市共有村民委员会15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38个,即共有城乡社区288个。近年来,中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智慧社区建设,以中山市智慧城市大脑以及已搭建的大数据中心为数字底座,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实现,积极探索构建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社区治理新形态。
一、关于“完善相关法规,明确社区职能,强化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为智慧社区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建议办理情况
(一)出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指导性文件。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乡村建设,2022年10月,市委网信办印发了《中山市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工作方案》,提出了我市数字乡村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此外,2023年1月,我市印发《中山市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专设“推进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一段,提出要借鉴深圳“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社区治理特色基地”等周边地市先进经验,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基层治理领域的应用,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推动市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向镇街延伸,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便民服务体系。推进村(社区)数据资源建设,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行电子印章、线上开证明等。
(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市民政局印发《中山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指导目录》,明确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承担的、协助政府开展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和禁入事项清单,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落实。其中,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44项,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65项,应取消和禁入的事项19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31项,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58项,应取消和禁入的事项19项。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职责事项,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要遵循“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为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在人员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进一步推进社区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群众办事便利化。
(三)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根据省的部署,2021年1至2月,我市依法开展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七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后,市民政局向各镇街印发了《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后续工作的通知》,从工作交接、开展履职培训、完善制度规范、建全相关组织、加强档案管理等方面,指导进一步做好换届后续工作有事项。目前各村(居)均完成了建章立制,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议事制度、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工作。
二、关于“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兴基础设施的投入,构建智慧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系统”建议办理情况
(一)建设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近年来,市民政局利用信息化手段,以满足社区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在充分利用市政务数据交换中心、市电子政务外网、市电子政务云平台等现有系统资源的基础上,着力整合资源,按照“服务为本、均等覆盖,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标准先行、规范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起“中山市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一是整合数据资源,建立以群众为中心,以网格为单元的基层数据库。梳理和整合社区零散的数据资源,以人为核心,整合社区居民家庭、个人、高龄老人、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人员、退休老干、治安矫正人员和禁毒人员等各类属性信息。并以数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原则,开展社区主动服务和社区入户服务。以社区网格为单元,摸排社区商铺、信仰场所、公告栏等各类场所,形成社区资源底册。二是建设社区信息化平台,融合社区服务力量和社会服务力量,统筹发挥社区服务效能,实现社区治理闭环。以高度融合的社区数据为支撑,开发了社区的统一信息化平台,平台应用包含社区组织管理、窗口服务、服务对象信息管理、治安对象信息管理、社区场所管理(商铺、信仰场所、公示板等等)、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民情总况感知等一系列社区工作应用,并根据社区管理和服务需要持续拓展中,助力社区融合社区服务力量和社会服务力量共同开展社区治理工作。三是搭建居民与社区沟通桥梁,提高社区居民参与能力。运用手机APP、二维码等技术,搭建“网上家园”平台作为居民与社区互动的桥梁,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向居民提供指尖互动。居民可在线提交服务需求、事件线索及建议投诉等,社区工作人员结合社区专业分工和网格管理进行办理。社区负责人通过平台系统可以及时掌握社情动态,作出管理决策,有效推进网格精细化管理,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
(二)整合数字化资源推动智慧社区建设。各相关单位以互联网、物联网、云计划、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电子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资源,推进多元主体协调参与智慧社区建设。一是市民政局以石岐街道迎阳社区为试点,由中国电信建设AI视频监控和云广播系统,社区按需求进行分组巡播,实现社区网格全天候、全覆盖监控,减少社区外出巡逻的人力物力消耗,极大地提高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效能。视频监控系统PC端设有高清大屏幕网格地图,能够将巡查对象标准定位清晰标识在所对应的网格。网格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发现问题,精准出动处理消防、治安、食药监巡等业务。到现场处置,则利用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开发的小程序拍照,上传照片、采集相关信息,完成网格内的社会服务管理事项,同时更新完善平台基础数据库,大大提升了巡查效率。实现了AI视频监控系统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的融合和集成,实现工作效能的提升。二是市委网信办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以中山市智慧城市大脑以及已搭建的大数据中心为数字底座,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实现,积极探索构建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社区治理新形态。三是市公安局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科学技术,加快推进智感安防设施建设和联网应用,实现人、地、物、网等治安基础要素智能感知,在建立适应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的智能感知安防区建设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社区治理更加智能,城市管理更加科学,服务群众更加便捷,防范风险更加有效。
(三)推动村(居)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
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有序推进我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照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研究出台我市乡村治理相关工作措施,推动村居完善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政策措施。一是出台《中山市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积分制”和“一张图”治理方式的实施方案》,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作为该项工作的配套措施。二是出台《中山市2022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将数字化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清单制”作为我市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三是将利用信息化等智慧手段推动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纳入2023年美丽乡村指数测评,通过考核指挥棒的作用,鼓励村居积极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乡村治理工作。目前,三乡镇、古镇镇、横栏镇、神湾镇等镇街已经开始探索数字化运用,提升涉农村(社区)社会治理信息化支撑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从智慧社区平台集约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归并共享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我市智慧社区建设。同时,在建成一批基础设施现代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公共服务集成化、社区服务便利化的智慧社区示范点基础上,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提高全市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业生,0760-8838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