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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11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09-09 分享:

黄依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建议第202411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建议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市民政局及相关会办单位对该建议予以积极采纳。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中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中山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中山市养老服务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推进构建覆盖城乡、衔接有序的市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就近就便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备案养老机构33家(其中公办21家,民办12家),登记床位3753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共2901张,占比77.29%,入住老人2136人,入住率近57%;全市建有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3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82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327个。近年来,市民政局不断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发挥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辐射功能,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了全托、日托、助餐、保健康复、上门家政等“一站式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2021年至今,累计提供助洁及生活照料服务50068.57小时;累计提供助医康复服务160558.96小时;累计提供上门协助制餐服务116523人次;长者饭堂累计提供就餐达370万人次。目前,市民政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将于近期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着力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关于推动养老院转型升级的建议

  我市不断推动养老机构从硬件、软件提质增效,对机构内的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深化医养结合,33家备案养老机构中10家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或康复医院,其他养老机构与邻近医疗机构签订医养结合服务协议。全市达省星级的养老机构共13家(五星级2家,四星级1家,三星级5家,二星级1家,一星级4家),实现养老护理、医疗康复、休闲娱乐一体服务。

  2021年,市民政局印发《中山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工作方案》,对床位紧缺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轮后制度。轮候通道主要分为三种:特殊保障通道、优先轮候通道和普通轮候通道。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的养老服务需求。同年,市民政局印发《中山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对特定的七类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给予资助。

  三、关于采用公办、民营互补模式,对符合特困、孤寡、失独等特定要求的老人,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使老人能“老有所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监管的建议

  我市不断创建良好的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和发展,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

  (一)推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管理。2016年市民政局制定并印发了《中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了我市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进程,提升我市供养机构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全市备案养老机构共33家,镇(街道)级敬老院20家中已有6家实行公办民营。

  (二)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2023年11月,市民政局印发《中山市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完全失能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在扣除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费用后仍不足以支付的部分费用,申请中央财政集中照护服务救助金予以支持。至今共计支持24名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累计发放146326元。

  (三)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监管。2023年10月,市民政局印发《中山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对象、监管事项、各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设,促进了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市民政局每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住建部门对养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自2021年起,市民政局每年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在运营养老机构开展不少于两轮“过筛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一轮消防安全演练指导。近年来在不断加强的安全监管和督促指导下,各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设施不断升级,总体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提升。

  四、关于提高养老服务质量的建议

  我市不断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充分发挥“社工+志愿者”优势,聚焦养老服务需求,每年为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尊老爱老敬老助老的氛围,提升我市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推动发展为老志愿服务。依托全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面向全市老年人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和老年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鼓励邻里互助。志愿者团体与贫困、高龄、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开展助餐、送餐、助洁、助乐等结对帮扶活动等。2022年至今,全市累计开展为老志愿服务超11.8万场次,累计服务超62.6万人次,累计参与志愿者4.9万人次。

  (二)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2023年,市民政局联合10家单位联合印发《中山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中民福字〔2023〕18号),各镇街不断充实探访关爱服务力量,充分发挥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机构等多方力量互联互动,助力镇街养老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通过结对的方式开展定期的恒常探访。2023年至今,全市累计高风险对象探访超5.2万人次,重点对象探访1.6万人次,一般对象探访4.3万人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

  

中山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力伟,0760-883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