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儿童福利院、中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是隶属于中山市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人员。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
(八)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于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操作https://www.qgsydw.com/。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的网站报名,并在报名平台上传以下附件的PDF扫描件:
(1)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格的,需提供资格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告咨询、投诉电话:0760-88267816。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致电:
(1)报考岗位202008—202009
岗位咨询电话:0760-88809215,联系人:梁小姐、刘先生
(2)报考岗位202010
岗位咨询电话:0760-88813963,联系人:古小姐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由招聘单位负责开展,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方可参加笔试。如审核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请于2020年10月25日24时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按规定时间内补充,视为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2020年11月11-13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定于2020年11月14日进行,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数量,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入围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3.市民政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民政局政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
1.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签名确认,于进入考室时交给现场监考人员。
2.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进入笔试考场前,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检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经确认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民政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5.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5)执行。
本次考试的解释权由中山市民政局负责。
附件:1.中山市民政局2020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