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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年鉴》民政(2015)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4-13 分享:

民 政(2015)

【民政工作概况】 2015年,中山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规范村级自治,加强底线民生保障,完善民政惠民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抚恤优待和安置政策,提高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市民政局下辖市殡葬管理所、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殡仪馆、市福荫园公墓管理所、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婚姻登记中心、市光荣院9个单位。全市民政部门各类直接服务对象30万人。市民政局机关驻东区兴中道10号。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2015年,中山市登记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463个、社会团体571个。市民政局印发第四批《中山市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确定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等22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其中社会团体1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依法撤销中山市通信服务协会等24个连续2年不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印发《开展2015年中山市社会组织专项扶持活动的通知》《中山市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工作方案》,修订《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体系。6月,组织照明灯饰、家电、服装、家具、游艺游戏等领域共27家行业协会的秘书长赴武汉大学参加学习,围绕“经济与形势”“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产业结构升级与发展方式转变”“社会组织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等内容,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授课。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培育发展与新型专业镇发展相关的行业组织,采取强化培训、等级评定、购买项目、扶持奖励、推进“一业多会”等方式,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我市新型专业镇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新型专业镇发展。“创立中山美居产业标准项目”“中山市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建设”“承办2015中国(中山)国际游戏游艺博览交易会”灯都现货网020展销基地”“中山市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山市物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纺织服装企业免费检测服务年”“互联网+诚信经营,引领中山酒业转型升级”“智慧家庭服务云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高新企业 助力中山‘智’造”“中山小榄锁具知名品牌展销中心”“ 豫暖中山,携手同行——关爱河南籍务工群体服务项目”“强联动、促转型、助提升专项工作”“工业设计创新引领转型发展”“优化中山科技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研究”“‘三香’结香萃取技术推广、促进中山健康产业发展”“春风送暖夕阳红”“灾在心中——铁城防灾减灾项目”“寻找身边最可爱的人——爱国拥军微电影公益创作大赛”20个项目获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的资助。委托第三方建设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和法人信息库,8月17日投入试运行。召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联席会议,审定2015年社会组织评估初评结果,对2014年中山市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的24个项目开展末期评估。11月10日,中山市门业协会获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批准成立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成为全省首家建站的社会组织。

 

【社会工作】 2015年,中山市发展民办社工机构66家,推进社工服务项目超50个,吸纳500名一线社工就业,服务覆盖青少年、老年人等对象,年服务30万人次。全市有持证社工2971人,每万人有持证社工8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印发《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年)》。承办第四届广东省“岭南社工宣传周”暨广东社工服务热线启动仪式、“南方社工茶馆”,举办中山市优秀社工人才评选等系列活动。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开展党代表结对社工帮扶弱势群众活动,全市31个党代表小组分别与社工站点结对,搭建党群干群关系平台,打造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新载体。推动开展博爱行动义工服务,建立博爱行动义工支队29支,招募博爱行动义工3000人,累计服务近12万人次,义工服务时数9.6万小时,“情暖夕阳”“邻里互助”等社义联动服务品牌深入民心。

 

【老年人工作】 2015年,中山市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全市发放高龄津贴1898.72万元,受惠人数3.4万人,占全市老年总人口的14%。1月,组织镇区填报2014年老龄事业统计报表;慰问百岁老人98人,发放节日慰问金2.94万元;开展“春节”敬老爱老宣传、尊老爱老助老 “随手拍”全民参与活动、首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才艺展示类获奖优秀作品展览等活动。推进“银龄安康行动”,15个镇区出资为60周岁以上户籍低保、“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三无”(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老人,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银龄安康保险,全市投保老年人总数近10万人,超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拓展“颐老一键通”绿键功能,服务中心设24小时全天候热线服务, 为老人提供家政服务、长者关怀服务、配送服务、社区服务等。组织相关镇区完成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配合中山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完成2015年珠海、中山、江门三市第四届老年人体育交流会的选拔工作。开展《老年法》及《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维权活动。

 

【区划地名管理】 2015年,中山市民政局联合珠海市民政局开展中山—珠海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对界线界桩进行维护;两市界线走向清晰,双方无争议。组织各镇区对全市行政区域界线进行联合检查。对刘秀莲、郭惠冰、陈锦霞、吕良、徐新潮的提案《关于丰富路面信息,实施资源精细管理》和吴军的《关于规范中山市道路、站牌名称和标志的建议》提案召开沟通会。全年共审批道路、街、巷地名命名或更名372宗,办理建筑物命名或更名审批41宗。

 

【优抚安置】 2015年,中山市向8300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3898.99万元;向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临时性价格补贴71.09万元;向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发放春节和“八一”节慰问金197.18万元。8月1日起,对原享受每节200元节日慰问金的重点优抚对象提高到每节300元。调整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向全市285名残疾军人补发新旧标准差额17.5万元。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对象身份认定,全年共认定351名。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优抚对象152户,发放慰问金15.2万元。开展各类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补助,补助368人次,发放补助金71.72万元。组织16名重点优抚对象前往省第二荣军医院进行为期1个月的免费集中疗养。投入29.8万元为1987名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健康体检,投入20万元为1100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启用新的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将一站式结算医疗机构由29间增加到47间,将住院医疗补助比例由30—45%提高至45%—70%,全年补助1086人次,补助102.9万元。改造优抚对象住房危房,投入1116万元改造优抚对象危房130户。接收安置退役士兵447名(含转业士官17名)和军休干部2名。实施退役士兵安置城乡一体化,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不分城镇和农村户籍统一按照2014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转业士官按5倍)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全市共发放2300万元。向7名获三等功、305名获“优秀士兵”称号的退役士兵合计发放立功受奖奖励金16.3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各类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157人次,发放培训补助资金70.95万元。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实施军休干部地方补贴联动增减机制,确保军队离退休干部整体待遇水平与地方离退休干部同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工参与复退军人服务管理,建立市镇村三级联动的特殊个案跟进机制。全年办理涉军信访575宗1409人次,其中涉群体性信访16宗。

 

【“双拥”工作】 2015年,中山市开展“双百拥军行”活动(指组织100个社会组织拥军团、100个企事业单位拥军团到基层部队开展拥军慰问活动)。1月29日,中山市爱国拥军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市委党校举行,有会员42人,由热心爱国拥军事业的企业和社会组织代表组成。开展第十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对全市24个镇区的创建准备工作进行复查;召开2015年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现场观摩会,邀请省双拥办专职副主任刘卫党进行指导并授课;对24个镇区及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和对外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模拟检查。7月30日,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关于中山市申请第十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验收评定的请示》。10月22—23日,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双拥办副主任陈奇率检查组一行5人,对中山市创建第十届全国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慈善事业】 2015年2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团市委、市邮政局共同举办新春送温暖活动,市慈善总会永远荣誉会长马建军捐资70多万元购买慰问品,慰问全市7200多户困难家庭。5月,市慈善总会和中山市铁城防灾减灾应急服务中心签定“博爱行动义工”合作协议;应邀参加比隆宝贝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举行的爱心启航新闻发布会暨慈善晚宴,并接受助学捐赠10万元。6月,开展中山市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共募得社会各界捐款1487.5万元,用于省、市扶贫开发“双到”(指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7月28日,市慈善总会在弘业大厦二楼会议厅举行“智成长·筑未来”——中山比隆宝贝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将10万元善款转赠市助学项目。9月17日,2015“情暖孤寡老人”中秋慰问活动启动仪式在市民政局6楼会议室市举行,为全市散居“五保”老人、城镇“三无人员”老人和部分特困对象老人共465人发放20万元慰问金。11月7日,市慈善总会秘书处参加“百优名盘巡回慈善竞拍”活动(首站),接收支票善款4205万元。至年底,市慈善总会建立有“完美博爱慈善基金”“骏建博爱慈善基金”“‘城市零距离’爱心帮扶基金”“‘中山商报’爱心帮扶基金”“万鑫博爱慈善基金”等冠名基金,基金总额5940万元。2015年,市慈善总会共办理临时救助363宗,发放救助款102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 2015年1月1日起,中山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79元,提高额度46元,比上年提高8.6%,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贴水平分别提高至414元和347元,分别提高9.2%和7.8%。至年底,全市有低保对象4535户、10475人,减少332户、956人,全年发放低保金4678万元,低保资金投入增长7%。

 

【社会救助】 2015年,中山市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全年向各类困难群体共22994人发放市级财政春节补贴(含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及春节慰问金)382万元。为150户低保、低收入家庭改造危房,房改工程总投入1200万元。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年累计为9941人次困难居民发放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990万元。3月1日,全市47家社保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实施“双低”(指低保、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只需凭社会保障卡由医疗机构在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结算的同时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就可按相关医疗救助政策同步实施医疗救助结算。12月30日,印发《中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至年底,全市累计救助困难群众9037户次,发放救助资金1140万元。

 

【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015年8月5日,中山市制定首份农村五保供养的地方性政府规章——《中山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1月1日起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调高至13300元/年。至年底,全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005户、1015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6395元。

 

【救灾救济】 2015年,中山市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指引,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工作长效机制。5月7日,在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成立首个防灾减灾应急社会组织——铁城防灾减灾应急服务中心,并由该社会组织承办中山市5·12“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及灾后救助现场演练活动。加强全市救灾物资储备,提升救灾应急能力,市财政投入66万元采购救灾应急物资。石岐区东明社区、古镇镇古三村、板芙镇板芙社区3个单位被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殡葬事业】 2015年4月1日起,市民政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公安局启用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完善死亡信息登记管理。4月28日和11月3日,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和市国土资源局在横门出海口举办骨灰海葬活动, 120人参与,撒入大海的骨灰151具。4月29日,市民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中山市殡葬服务管理“三规范一推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启动全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6月2日,省政府对市政府2013—2014年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中山得分88.5分,在全省排名第八位。6月30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中山市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向中山户籍居民免费提供遗体接运(市内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遗体消毒、清洗、遗体存放(3天以内)、遗体告别厅租用(市殡仪馆30平方米小礼堂使用1小时)、骨灰寄存(市殡仪馆思亲楼1年或海葬、树葬)、骨灰盅(简易型)共7项殡葬基本公共服务。

 

【社会福利事业】 2015年,中山市有养老福利机构22家,其中镇敬老院19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家,纯民营养老机构1家,光荣院1家,为全市提供养老机构床位4598张,入住人数1795人,其中政府供养对象713人,自费入住对象1082人。市财政发放民办养老机构开办和运营补贴134.04万元,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补贴20万元,发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984万元,发放镇区敬老院改造补贴195万元。至年底,全市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个,服务覆盖全市各镇区。全年中央、省、市、镇各级财政共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124.94万元。全市共有社会福利企业1个(中山市民政彩印厂有限公司),安置9名残疾人就业。位于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新安村137—139号的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735人次,其中未成年181人。

 

【村社区建设】 2015年底,中山市设1个开发区、5个街道、18个镇,共辖12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150个村民委员会。推进“2+8+N”社区建设高标准广覆盖。至11月底,石岐区民生社区、西区彩虹社区、三角镇三角村、横栏镇衡东村、东凤镇东兴社区、坦洲镇安阜社区6个社区完成市级示范点建设;组织社区综合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村(社区)工作人员1400人次。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1个村(居)获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表彰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至年底,全市有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小榄镇、南头镇7个镇区全部完成“村改居” 工作(指将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

 

【收养工作】 2015年,市民政局共办理收养登记46宗,解除收养登记1宗,撤销收养登记1宗。中山市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实行家庭寄养70名,机构代养196名;成功办理涉外送养儿童 8名。至2015年,全市收养登记4336宗,解除14宗,撤销7宗。

 

【婚姻登记】 2015年,中山市结婚登记15340对,比上年减少1190对;其中涉外结婚登记 243 对,减少13对;结婚登记高峰期在5月20日。离婚登记3992对,增加288对;其中涉外离婚登记48对,减少22对;离婚登记主要原因是性格不合。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区全覆盖】 2015年12月,中山市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9个,服务覆盖全市各镇区。市财政投入930万元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镇区全覆盖工程。市民政局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养老服务需求调研,制定《中山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并举办居家养老专题培训班,指导各镇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各镇区按至少1:1的比例配套资金,整合社区资源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已投入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康复、培训、心理辅导等服务,服务覆盖社区老年人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