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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年鉴》民政(2005)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11-02 分享:

 
 
【简况】 2005年,民政部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为任务,发挥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改造(扩建)农村敬老院,全面落实为民解困的“民心工程”,举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提高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水平,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各项社会事务不断发展。


【社会福利事业】 超额完成福利彩票发行任务。加大福利彩票宣传力度,定期检查、培训和指导各销售网点,提高福利彩票网点的服务水平。健全福利彩票投注站奖励制度,开展“走进双色球,免费北京游”活动,促进销售。2005年,全市有发行点251个,全年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45亿元,比上年增长3700万元,共筹集市社会福利金1450万元,获得全省福利彩票销售综合一等奖。 
  做好老人和孤残儿童工作。全面完成“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57名残疾儿童进行手术治疗。市社会福利院开展“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加强院内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被评为省一级福利机构。市儿童福利院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通过省二级福利机构的评审,为孤残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最低生活保障与救助】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低保工作的各级责任和资金,完善管理,重点调整经济欠发达镇的低保资金市镇负担比例,由5∶5调整为7.5∶2.5。全市8027户22732人被纳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比上年增加1207户3534人,增长18%,占全市总人口的1.6%。市镇(区)两级共投入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408万元,增加348万元,增长17%。 
  完善五保供养。全市五保供养对象1962人,其中分散供养1216人,集中供养746人。规范五保对象申请审批程序,明确供养经费负担比例,镇区、村(社区)集体经济按7∶3比例分担,减轻村的负担。市财政补贴集体经济人均年纯收入低于400元的贫困村(社区),全年下拨补贴经费120万元。 
  探索救助管理模式,提高救助水平。在救助管理站建立站内24小时宽频网络,与全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实现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全年救助1781人。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救灾物资仓库和慈善超市建设。全市共支出临时困难救济金325万元,救助1.61万人次。 
  开展救灾捐助活动。1月份,开展对印度洋海啸灾区民间捐赠活动,共募集捐款358万元。7月,开展对珠江流域受灾地区的救灾捐赠,全市接收捐款460万元,衣物18万件;其中对口支援河源市捐款360万元、大米50吨、衣物1万件。 
  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落实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议案》,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全市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起步快、任务落实,改造(扩建)工作进展顺利。11个有建设任务的镇区中,板芙镇敬老院扩建首期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东凤镇敬老院扩建工程于9月开始施工兴建;横栏、神湾、三角等镇新建敬老院进行地面基础建设;南朗、阜沙、民众、黄圃、港口、坦洲等镇敬老院建设进入设计招标阶段。


【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 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村务公开检查,评选民主法治示范村,138个村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考评。 
  稳步推进社区建设。整合社区资源,推动城市化进程,全年有10个村的村民委员会改制为居民委员会,全市的社区居委会增加到110个。开展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通过福利彩票基金筹集10万元为54个社区捐助图书1万余册。创建示范社区工作成效显著,西区长洲社区、东区花苑社区分别被省评为“平安和谐红旗社区”和“平安和谐先进社区”。


【拥军优属】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2005年,全市发放优待金699万多元。定恤定补标准为孤老烈属每人每月992元,“三属”(即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763元,孤老复员军人709元,在乡复员和残疾军人545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36元。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住房难、生活难“三难”问题,为167户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27万元,保证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居民水平同步增长。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43名城镇退役士兵中33名自谋职业,市、镇(区)两级共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86万元。采取推荐就业与发放自主择业补助金的办法安置232名农村退役士兵,全市发放农村退役士兵自主择业补助费63万元。开发使用农村两用人才180人,开发率80%。 
  双拥工作成效显著。援建军营图书室,开展节日慰问。在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向驻中山官兵和预备役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127万元。核拨9万元困难补助金,帮助驻中山军警战士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不断创新军民共建活动的内容方式。市华宇乐颐养院被评为国家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婚姻家庭、收养登记】 6月起,将受理国内婚姻登记的范围扩大到全市各镇区,当事人可自由选择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婚姻登记机关或市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登记。宣传婚检的重要性,组织普及婚检知识宣传万人签名活动。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4万对。其中,结婚登记12302对,离婚登记1698对,属网上结婚登记的有51对。完善和规范收养登记的办事程序,落实领养小孩轮候制度,全年办理收养登记169宗。
 

2005年中山市婚姻登记统计表

单位:对

类别

登记点

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

补领结婚

补领离婚

合计

中心

3801 

834 

251 

6.5 

4892.5 

古镇

495 

50 

32 

579 

南头

325 

24 

25 

374 

阜沙

472 

52 

18 

542 

东凤

381 

48 

37 

2.5 

468.5 

横栏

446 

60 

19 

525 

三乡

286 

30 

27 

345 

大涌

246 

19 

13 

278 

沙溪

393 

48 

42 

485 

小榄

1079 

175 

74 

1330 

港口

538 

43 

582 

神湾

135 

12 

155 

五桂山

60 

10 

73 

东升

629 

73 

23 

725 

三角

458 

43 

47 

548 

民众

500 

46 

16 

562 

坦洲

553 

41 

88 

682 

南朗

321 

33 

16 

370 

板芙

414 

12 

434 

黄圃

770 

45 

30 

845 

合计

12302 

1698 

777 

18 

14795 


注:网上受理业务共51对。

 

【老龄工作】 围绕“六个老有”的目标,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开展首届“十大敬老之星”评选活动,选出马桂容、冯玉娇、林森浩、欧阳欣华、罗润群、曾广乐、吴润娣、吴凤娇、李春妹、杨凯山为“十大敬老之星”。宣传贯彻《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维护老年人权益。组织千名老人游中山、第十六届老年人运动会、老年美术书法摄影大赛、市老年文艺团体送戏到村等活动,调动老年群体参与的热情,丰富老年人的文体生活。在“老人节”期间,全市各级部门投入1074万元,举办敬老庆祝活动500多场次,形成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加强基层老龄群众组织建设,从市福利彩票留成中下拨7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在24个镇区成立老年人协会。


【区划地名管理】 完成五桂山镇改街道办事处的调整工作,联检市、镇两级行政区划界线,调处多宗行政界线争议和纠纷。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标准地名设置,标准地名设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被民政部、交通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评为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易泳钦被评为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个人。全年办理地名审批186宗,其中,建筑物命名107个,更名7个,扩展命名7个;路、街、巷命名4957条,更名83条;审批数量为历年之最。完善地名管理信息系统,为市民提供网络地名查询服务。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2005年,是中山市第三届村委会和第二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年,市委、市政府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作为全市上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4月中,首次建立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观察员制度。选举期间,市、镇两级派驻村指导选举干部1580多人次;举办各类选举培训班82个,参加人员11237人次;印发选举法律知识宣传资料70万份。全市100个社区居委会和172个村委会按时完成换届选举。选举工作整体做到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势态平稳。通过选举,产生1213名村(居)委会成员充实到村级组织,其中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比例占28%,比上届大幅度提高,平均年龄40.6岁,中共党员比例占86.1%。


【民间组织管理】 加强监督管理民间组织,开展民间组织自律诚信活动,首次举办社团秘书长培训班,加大力度查处违法民间组织。全年受理社会团体登记21宗,新登记成立社会团体17个,全市总数达193个;受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87宗,新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74个,总数达454个。3月,开通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业务。通过行政服务在线,全年审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年检234批次。


【殡葬管理】 开展殡葬工作检查,加强对“三道两区”巡查,基本完成“三道两区”内乱葬坟墓的清理。全年共火化遗体11199具,火化率100%。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殡仪用品协议供货资格公开招投标,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改造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完成福荫园公墓环境及殡仪馆火化炉改造,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市福荫园公墓被广东省民政厅评为2004年度“广东省优良公墓”。倡导殡改新风尚,4月,开展有100多名群众参加的第六次骨灰植树活动,植树骨灰64具。(蒋森 江仕雄)


附:2005市民政局领导名单

局 长:韩锡江

副局长:李伟钊(11月止) 王英康 张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