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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年鉴》民政(2004)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11-02 分享:

 
 
【简况】 2004年,落实为民、便民、利民的措施,树立民政行业新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为民解困的“民心工程”,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第四次获得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市”称号。


【救灾救济】 实施全民安居、扩大与促进就业、农民减负增收、教育扶贫、济困助残、外来员工合法权益保护、全民安康、治污保洁、农村饮水、城乡防灾减灾等十项民心工程。全市低保人数6820户,19198人,比上年增加454户1107人,其中,城镇1796户4191人,农村5024户15007人,全市低保覆盖面达1.41%。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市镇(区)两级共投入最低生活保障金2060.2万元。改造低保家庭危房189户549人,建筑面积9878平方米,投入资金642万元,其中市财政补贴461万元。全年发放基本医疗救助金88.2万元,救助8105人次;免收低保对象门诊挂号费、出诊费和诊金,对就诊费用在50元以下的全部免收费,50元以上的减半收费。落实助学政策,全年减免低保对象子女学杂费、书杂费200万元。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年供养金1170万元,供养全市五保对象2194人,人均年供养标准为5362元;有敬老院28间,其中省一级敬老院10间,省二级敬老院4间,敬老院集中供养824人,集中供养率为37.5%。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对口帮扶广西河池贫困地区和桂林残疾事业,共募集捐款27.66万元。


【优抚安置】 7月,中山自1996年以来第四次获得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市”称号,市民政局被授予广东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落实完善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优抚对象定恤定补标准比2003年增长6.89%。首次将定恤金、定补金统一由市一级直接发放给优抚对象。市财政核拨抚恤事业费1600多万元,各镇区发放优待金600多万元。着重解决优抚对象生活、住房、看病“三难”问题,市级财政投入资金70万元,镇区投入100万元,重建或修缮65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建筑(含修缮)面积达4000平方米。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对在职六级以上的残疾军人离岗、准离岗享受失业待遇后到离岗退养期间,由市财政核发每人每月300元优抚救济金,办理公费医疗。实行自谋职业与推荐就业相结合的就业安置办法,加强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自谋职业的能力。接收2003年冬季退役士兵(官)682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590人,城镇退役士兵86人,转业士官6人。在590名农村退役士兵中,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98%以上;在86名应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中,56人签定协议实行自谋职业,30人由出兵单位安置,安置率达100%。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实施《中山市镇区政务和村务公开考评办法》,建立镇区政务和村务公开汇报、监督、检查考评、领导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和社区建设。推行改村委会为社区居委会,调整社区居委会设置。石岐区社区居委会由38个调整合并为19个,小榄镇13个村委会全部改为社区居委会。全市有社区居委会104个,村民委员会174个,共减少设置15个。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选择石岐区、东区为社区建设示范街道,45个社区为示范社区,石岐区东明社区、东区花苑社区、西区长洲社区为创建示范社区先行点。开展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南区的竹秀园、沙溪的龙瑞、古镇的六坊等村为示范点,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开展村民普法教育,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社会福利事业】 在各镇(区)有计划地开展“星光计划”建设项目,全市完成87个社区、43个村的“星光老年之家”项目的建设。石岐区、东区将“星光计划”建设与社区建设相结合,以“星光计划”活动场所为阵地开展社区服务,把各项民政服务整合到社区服务工作中。石岐区东明社区、东区起湾社区、港口镇敬老院等“星光老年之家”被评为省“星光老年之家”先进单位。启动养育孤残儿童的“明天计划”,市儿童福利院悉心照料和教育300多名入院的孤残儿童,开展家庭寄(助)养孤残儿童活动,寄养儿童26名。启动“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安排17名患有心脏病、唇腭裂及其他不同残疾状况的市儿童福利院儿童接受手术治疗。克服福利彩票发行的困难,加强营销宣传,树立福利彩票品牌形象。全市销售福利彩票1.21亿元,其中电脑票1.08亿元,比上年增长45%;即开票1300万元,筹集福利资金1640万元,超额完成年度销售任务。


【老龄工作】 实施《中山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落实老年人乘车、就医、旅游、健身等优惠项目。成立市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权益部,加强老年人维权工作。开展敬老模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东凤镇西罟村妇女朱彩莲当选为“广东省十大敬老之星”,南朗镇安定村老年人协会被评为广东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中山老龄工作走在广东省前列,被广东省市级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评为三星级。


【民间组织】 开通民间组织网上前置审查服务,简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程序,将办理环节由3个减少到1个,申请材料由14份减少到6份,登记时间从60个工作日缩短到最长7个工作日,大部分2天内可以完成。全年受理社会团体登记20宗,核准登记18个;受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120宗,核准登记101个。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查处6个非法民间组织,全面清理整顿未登记的基金会或基金。以神湾、民众、横栏为试点,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区划地名】 联合检查中山—江门行政区域界线,中山、珠海、江门三交点和中山、佛山、江门三交点。联合检查镇区行政区域界线,协调解决个别镇区行政界线争议问题,维护镇区界线稳定。全年办理地名命名审批119宗,其中建筑物地名命名90个,路街巷命名355个。更换设置中心城区路街巷牌,在中心城区增设地名标牌3700多个。地名标牌设置工作被省民政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所评为优秀等级。


【殡葬管理】 基本完成清理“三道两区”(即:国道、省道、市道公路两侧的一公里范围内,城镇周边区域、风景旅游区规划范围内及向外延伸一公里范围内)有碍观瞻、影响建设发展的历史旧坟,共清理坟墓约1万穴。全年火化遗体10763具,火化率100%。建设殡葬设施,9个镇区的骨灰楼投入使用,全市共建成骨灰存放格位12.8万个。300多人参加了市第五次骨灰植树撒海活动。市殡仪馆对全市的低保对象、特困户全额免除火化基本费,取消加班费及骨灰代处理费等,全年为群众减负约100万元。


【其他社会事务】 全年前来市救助管理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1271人,实际救助1247人。完成婚姻登记15494对,其中结婚登记13434对,离婚登记1422对,涉外婚姻登记329对。下半年挂牌成立的市婚姻登记中心在国内地级市中率先实行网上预约结婚登记,提供举行结婚宣誓仪式等服务,办理网上预约登记66对。完善、规范收养登记程序,实施领养轮候制度,提高收养工作的透明度,全年办理收养登记247宗,登记合格率100%。(蒋 森 程倩敏)


附:2004市民政局领导名单

局 长:韩锡江

副局长:李伟钊 王英康 张定辉(12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