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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年鉴》民政(1999)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2-11-02 分享:

 
 
【简况】 1999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顺利完成村民委员会建章立制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救灾救济管理体制,社会福利社会化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推动双拥工作不断发展。依法做好殡葬改革、社团管理等社会事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有奖募捐和老区建设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


【基层政权建设】 继上年在全省率先完成撤销农村管理区和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工作后,于1999年6月底开始,以三乡镇为试点,开展村民委员会建章立制工作;8月初开始在全市铺开该项工作,到10月底,全市400个村全部完成了建章立制工作。所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和制度的内容涵盖了村民组织、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社会保障等村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反映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民主的内容,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农村基层民主和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全市理顺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顺利通过了省的检查验收。


【救灾工作】 1998年8、9月份,中山市分别遭受9908和9910号台风影响,尤其受9910号台风的正面袭击,损失严重。全市受灾人口6.75万人,损坏房屋769间,倒塌房屋21间,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5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31亿元。灾情发生后,各级党委、政府迅速组织进行灾情统计和查灾核灾工作。全市共投入救灾款1269万元,其中民政部门拨款600万元,救济灾民24604户86114人,保证了灾民的生活,帮助了灾区迅速恢复生产。


【社会救济工作】 继续落实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进一步扩大社会受惠面的调查研究工作。从1999年7月1日起调整城镇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保障标准由户月人均230元调整到300元,农村村民由户月人均190元调整到250元。1999年,全市共发放保障金740.1万元,增长21.7%,使2705户6910人得到了及时救济,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完善了农村“五保”户工作,全市有农村“五保”户2268户2320人,1999年“五保”供养总金额926万元,年人均供养金3990元,比上年略有减少,大部分镇区的“五保”对象生活达到甚至超过了当地人均水平。另外,1999年全市发放临时困难救济款52万元,救济913人次。


【优抚工作】 做好抚恤定期补助工作,1999年省、市共投入抚恤补助经费343.6万元,提高了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定期补助标准。做好群众优待统筹工作,1999年全市优待优抚总户数1499户,优待总金额821万元,增长2.1%;每户年平均优待5474元,优待面达到100%。不断加大拥军优属保障资金,1999年全市拥军优属保障资金达743.8万元。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全市投入资金125.8万元,为112名优抚对象解决了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三难”问题。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通过实行入伍、优抚、安置的“一条龙”式安置、推荐就业式安置、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式安置、指令性安置等多种安置办法,确保安置工作落到实处。1999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34人,按政策规定应在城镇安置的40人已全部得到安置,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开发使用394人,其中有32名退役士兵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双拥工作与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 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加强双拥工作。开展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等节日的拥军优属活动,全年共组织慰问团76个,送出慰问金152万元,发出慰问信6000多封。积极开展革命烈士纪念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国防教育,组织全市32所少年军校3000多名学生青年参加了军事训练。军地双方广泛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1999年各级政府支持部队建设经费达1360万元,官兵伙食补贴经费109万元。驻军部队积极承担地方“艰、险、重”任务,为地方做好事186件,帮助地方抢险救灾6次,出动官兵1780人次、机械舰艇137艘。
  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其政治和生活两个方面待遇。1999年,全市接受军队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离退休干部15人。


【社会福利事业】 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重点做好改造市属社会福利机构、扶持建立民办福利机构、加快建设镇区敬老院及发展社区服务等工作。投资400万元全面改造市颐老院,提高颐老院的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配合全市公有企业改制,市社会福利院接受了11名市属关、停、并、转企业的退休孤寡职工入院养老。1999年9月,中山市第一家由私人投资2300多万元兴办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 华宇乐颐养院正式投入使用。全市有21个镇区开办了32间敬老院,配有床位1245张,工作人员178名,入住老人894名。已建立社区服务设施76个,设立便民利民服务网点70个,完成中区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社会互助工作】 1999年全市继续组织开展敬老爱老献爱心活动,总计有111家单位2489人次到市社会福利院、颐老院、光荣院开展敬老慰问活动,送出慰问金及慰问品折款达21万元。各镇区也定期组织人员上门慰问“五保户”和困难户,发动群众开展“一帮一”帮扶活动。


【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1999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8986.5万元,减少16.8%;其中,电脑联网传统型福利彩票销售3986.5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50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377万元,支出2983万元,分别增长8.8和80.7%,资助全市福利项目19个。


【革命老区工作】 1999年,市属有关部门共投入扶持老区资金481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3174万元,有偿无息借款78万元,无偿支持1563.6万元,重点扶持老区的道路、供水、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125项。全年老区实际引进经济项目94个,利用外资10.8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36.3亿元,增长3.9%。全市77个老区村中,工业总产值超千万元的有64个,集体经济纯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有36个,老区人民年人均收入4462元。


【殡葬改革工作】 1999年,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以巩固火化率、清理乱葬坟岗为工作目标,全年火化遗体8200具,比上年增加1.2倍,火化率达98.5%;其中三乡、板芙等17个镇区火化率达100%。清理乱葬坟岗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年共迁坟7.5万个,完成了东区马山迁坟工作。加大殡葬改革执法力度,强制起棺火化遗体23具,查封棺木店铺2间,收缴销毁棺木289副。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 开展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工作,社会团体总数从上年底的190个减少到132个。新成立社会团体12个,至1999年底全市共有社会团体144个。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清理整顿工作,原有兼职厅级干部16名,处级干部161名,整改后保留兼职厅级干部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25名。


【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999年全市共办理涉外婚姻登记393对,离婚登记10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145对;办理国内婚姻登记9466对,离婚登记330对,出具夫妻关系证明199对。根据国家新修改颁布的《收养法》和民政部《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制定了本市收养登记的实施细则。1999年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36对,其中国内收养27对,港澳同胞收养9对。


【收容遣送工作】 依法做好收容遣送工作,严把收容、保领、遣送关。1999年全市共收容遣送人员2.42万人次,增长45.8%,有力地配合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民政事业费开支情况】 1999年,全市支出民政事业费3300万元,增加10.2%,其中市一级财政投入2217万元,镇区一级财政投入1083万元,人均民政事业费25.38元。(王英康)


附:1999年主要领导名单

局长:钟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