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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民政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05-17 分享: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如下: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科室

决策时间

1

修订《中山市临时救助办法》

社会救助和

慈善事业科

12月底前

2

制定《中山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

养老服务和

儿童福利科

12月底前

3

制定《中山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

社会事务和

区划地名科

12月底前

4

2021年度中山市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评定

社会组织管理

办公室

5月底前



中山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