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法治监督和普法宣传等,进一步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民政法治工作
局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开展党组中心组学法7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律和党内法规,深刻学习领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工作部署
把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民政依法治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等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在年初民政重点工作会议上统筹部署。认真落实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年度民政法治工作要点,从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等8大方面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促进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聚焦法治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大力优化政务服务。减少群众跑腿,72个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除3个事项法定须到现场办理外,69个事项“零跑动”。提高审批效率,56个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即办”,全面简化审批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精简证明材料,高频服务事项100%电子证照关联,婚姻登记实行跨省通办,切实消除办事“堵点”“痛点”。
2.持续深化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修订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信息管理,通过年报、等级评估等多种手段强化信息监测,本年度共有36家社会组织被纳入活动异常名录,38家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依据信息采集情况,及时公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等级评估等信息2044条。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进一步巩固脱钩改革成效。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切实规范涉企收费。充分运用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全年现场检查社会组织25家,专项审计社会组织104家。
3.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强化组织领导,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组织意图人选100%落实。探索推进大型居住社区设置改革,印发《中山市规范社区设置工作指导意见》,9个镇街新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启动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确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深化村务公开,推进“阳光村务”建设村(居)全覆盖。制定《中山市关于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意见》,指导村(居)广泛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二)全面依法行政,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1.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制定“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规范社区设置、城乡社区协商等政策文件,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策保障。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制定(牵头制定)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8份。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文件2份。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牵头实施撤销小榄镇、东升镇,设立新的小榄镇等4个行政区划变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111场次,组织专家、第三方机构开展咨询论证4次,开展风险评估3次,推动市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顺利完成。按程序开展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制定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专家、第三方机构和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购买法律服务,引入律师团队为疑难法律问题、招标和合同文件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发挥智库辅助决策作用。
3.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组织共154家。探索推行柔性执法,制定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立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6项。坚持打建结合,排查确认非法社会组织13家,劝散或引导12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39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信息470条,法制审核39宗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选取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等行政许可、处罚、检查案件共15宗进行自查和评查,落实内部检查监督机制。
4.深入开展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宣传年度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普法宣传工作责任。联合镇街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系列活动,宣传村(居)民自治、殡葬事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民政政策法规,举办普法宣传活动334场次,开展基层学法培训83场,力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政政策法规深入民心。树立宪法权威,举行“12.4”宪法宣誓活动,局主要领导带领局机关全体公务员进行集体宣誓。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解读等法治宣讲活动3场,邀请专家学者结合民政领域进行专题讲解,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组织7名干部参加执法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优秀率均100%。
(三)建设阳光民政,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场,专题宣传4场,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共267次。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局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9人次,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281人次。
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主要领导带头领办,分管领导主动认领,全程参与部署交办、沟通商办、协调督办、答复审核、评估实效等环节,办理建议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件9件,会办件32件,满意率100%。针对养老服务建议,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完善养老服务培训工作机制,制定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把建议提案作为促进民政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落实中心工作。
3.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发挥部门网站公开主平台、主渠道作用,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发展规划等政府信息。强化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民政系统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采购项目计划、清单、合同、招标中标文件等财政信息200余条。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出台规范性文件均在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并同步解读。创新解读方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与电视台、电台、中山网等民生直播节目,带头解读系列民生政策,现场释疑,回应群众关切。
4.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厉行法治,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认真严肃对待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先后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整改进度。细化家庭寄养、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业务3大类22个子类共120条整改措施,制定完善各类办法、制度、方案199个,整改工作初见成效。
(四)坚持底线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民政领域建设。
1.深入推进民政资金常态化监管。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常态化监管,对去年全市24个镇街的低保、养老、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4大领域10个专项涉2.03亿资金开展督查。通过镇街自查、集中查阅台账档案、随机入户走访等方式,查核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共核查各类民政对象档案资料9873份,随机入户3253户,入户抽查率37.9%,发现存在制度建设执行、内控管理等方面问题84个。强化标本兼职,针对督查发现问题,既抓落实整改,又督促镇街完善机制,确保兜底资金保障到位。
2.组织开展民政系统风险排查。成立风险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开展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对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围绕管人、管事、管财,结合行政审批、业务流程、政府采购、资金管理等环节,全面排查思想政治、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外部环境等方面风险,制定整改防控措施。各科室和直属单位排查风险点310个,制定整改防控措施334条;245名干部职工排查梳理个人风险点1780个,制定整改防控措施1748条。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中央、国家和省、市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面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我局法治建设还存在差距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和全面,法治工作人才队伍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不相适应,执法行为规范性仍有瑕疵,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强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推进城乡各社区广泛开展社区协商实践,健全社区“万能章”治理机制。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管。落实“1+8”社会组织监管体系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依法清理僵尸组织,推动违背非营利宗旨社会组织变更登记部门,培育和激发社区社会组织活力,压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
(三)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民政普法宣传,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法治教育在年度培训中的比重,切实提高民政干部懂法、明法、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积极探索高效民政执法机制。切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广包容审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