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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9-28 分享:

各有关志愿服务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民办函﹝2023﹞82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决定对我市有关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为确保抽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在社会组织法人库筛选出本级登记并标识的志愿服务组织中,每年随机抽取不少于10家志愿服务组织作为抽查对象(2023年抽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到2025年底实现我市志愿服务组织抽查工作全覆盖。

  二、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采用座谈、询问、查阅核对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

  三、抽查内容

  开展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和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抽查,重点检查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

  (一)一般检查内容

  对照以下检查内容,检查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一般性情况:

  1.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基本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评价、技能培训、表彰奖励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是否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志愿服务情况和评价情况的记录;

  3.是否及时将纸质载体等形式记录的志愿服务信息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4.是否以志愿服务记录信息为依据,为志愿者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5.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是否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查验;

  6.是否存在以培训等为由向志愿者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

  7.是否存在泄露志愿者有关信息、侵害志愿服务对象个人隐私的行为。

  (二)重点检查内容

  对照以下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志愿服务时间、志愿服务内容等是否与志愿服务活动实际情况相一致;

  2.是否向志愿者发放了除必要补贴之外的报酬;

  3.是否将职务行为、有偿服务或者非公益性服务当作志愿服务进行记录与证明;

  4.是否存在假冒志愿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的行为;

  5.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抽查时间。2023年集中抽查时间为9月至11月30日,具体抽查时间提前1天联系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

  (二)结果公布。实地检查结束后,抽查结果将通过中山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志愿服务组织。

  (三)依法查处。在抽查工作中,如发现受检志愿服务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市民政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受检对象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章程原件、近两年的年度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设置及志愿服务队伍职责分工情况说明、志愿者情况、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情况、志愿者补贴签收情况、志愿服务荣誉记录情况、培训情况等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材料,同时准备可以登录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电脑,以便检查人员查验相关信息。

  六、其他事项

  各有关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抽查工作,按要求认真准备受检相关资料,主动配合市民政局开展实地抽查。

  

  附件:2023年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单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