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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榄镇等3个镇级婚姻登记处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试点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28 分享:

  为更好地为非中山户籍居民提供便利的婚姻登记服务,自2023年11月30日起,小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黄圃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三角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始办理非中山户籍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中山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


“跨省通办”业务办理须知

  1、预约制办理

  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及当事人来回奔走,建议当事人提前预约。应提前1至15日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山民政”或小程序“粤省事”预约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业务。此外,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2、“跨省通办”的业务范围和期限

  只限国内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2种业务。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

  3、中山市可以受理“跨省通办”的镇级婚姻登记机关

  小榄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

  地址:小榄镇龙山路3号龙山阁

  电话:0760-22118837

  黄圃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电话:

  地址:黄圃镇兴圃大道西98号凯隆城B001、B002卡

  电话:0760-23302520

  三角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电话:

  地址:三角镇南洋路85号

  电话:0760-85542900

  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原件(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结婚登记需提供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离婚登记需提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本镇有效居住证原件。

  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现行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规定办理。

  5、当事人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非军人,可否选择在一方的常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当事人可以选择在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6、广东省户籍居民可否在省内的常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可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内容已包含“省内通办”。当事人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广东省内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