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年我市贯彻落实《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中民救字〔2017〕55号)有关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我局对《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4日期间公开征求了市各有关单位、各镇区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现公布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中山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中山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