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广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等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制度,保障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和照料服务,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内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或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的规定,正式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
征询意见时间为15天,市民如对该《实施细则》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于5月23日前反馈至中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联系电话:88267810 联系邮箱:zsmzsck@163.com 传真:88300973 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兴中道10号市民政局二楼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科。中山市民政局将积极采纳市民有益、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该《实施办法》后送市司法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正式通过实施。
附件:中山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民政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罗匀,联系电话:8826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