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社会救助慈善

中山以“三个坚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兜底民生保障资金安全管理成效显著

信息来源:中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11 分享:

  社会救助量大面广、点多线长,用好社会救助资金对于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在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中山市坚持不断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监管制度措施,在加强兜底民生保障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形成“不想腐”的行动自觉

  中山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正反结合、两手并用,推动廉洁文化宣传与案件警示教育深度融合,做到树高线与守底线相统一。一方面加强正面示范,结合“中山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挖掘培树一批立得住、看得见、够得着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正面典型,通过创新内容形式,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讲好新时代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生动故事,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加强负面警示,发挥负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坚持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各领域党员干部腐化堕落的典型案例,讲清违纪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及危害,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警醒同类人,从根本上筑牢民政系统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

  中山紧紧扭住社会救助领域民生兜底保障资金方面的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不放松,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督查、审计等行动,严格执纪监督,加强惩戒问责,严防问题反弹。

  (一)强化常态化监督,建立民政专项资金督查工作机制。自2019年以来,我局每年7-8月集中开展一次全市民政专项资金核查工作(含救助、养老、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4大领域专项资金),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科牵头,联合业务科室组成若干专项检查组,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深入到各镇街实地检查工作档案、资金使用管理等,并随机抽取救助对象进行入户核查,全方位查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资金使用问题,以高压态势惩治腐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四年来累计核查档案资料72151份,随机入户调查11290户次,排查发现并整改工作问题605个,其中涉及多发、漏发、错发资金36.27万元。

  (二)加强制度化内审,建立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每年通过购买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开展内部审计,重点检查市级民政系统在政策落实、工作规范、资金分配等方面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对兜底民生保障资金安全使用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

  (三)增强精细化监测,建立多层次信息化比对监测机制。一是建立社会救助业务宏观数据分析核查长效机制,对全市各镇街低保、特困等人员数量占比、增长率、补差水平等数据指标进行宏观比较分析,对数据指标出现短期异常变化的镇街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突破“信息孤岛”瓶颈,建设智慧民政系统,通过全面收集与整理全市享受民政资金补贴的各类民政对象信息,实现民政对象基本信息、标准信息与发放信息的综合交叉比对,形成统一的信息库,从而实现民政对象补贴资金发放统一化、规范化、透明化,防范资金安全风险,扫除监管盲点,提升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在全面使用省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系统基础上,每月对救助对象名单与公安、殡仪馆的死亡(火化)名单进行比对,杜绝已死亡对象仍领取救助金问题;每月与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筛查发现不符合条件对象或保障待遇未落实对象,及时核查处置资金多发或漏保问题。四是建立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对镇街每月准备发放的社会救助资金明细实施市级前置核对,核实发放数据与系统数据完全一致后准予发放。资金发放完成后,收集镇街资金发放凭证和银行回单,再次与系统数据进行复核比对,确保资金发放信息前后一致,形成监管闭环。

  三、坚持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近年来,针对社会救助领域各项排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我市坚持抱着攻坚克难的决心,以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精神着力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管理规范、强化监督”的制度措施来堵塞资金管理漏洞,确保困难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堵塞漏洞,强化规范管理措施。针对不同时期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漏洞,及时对救助业务审核审批流程和日常监管工作作出规范完善,先后印发《中山市民政救助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民政救助对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强化管理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政策制度。2021年以来先后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困难救助、低保边缘和支出型困难救助等制度,在科学合理制定保障对象认定条件,确保应保尽保基础上,着重完善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入户调查和复核力度,完善公示制度,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有效杜绝骗保、违规入保的情况。推进“一卡通”,规范资金发放。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我市社会救助领域“一卡通”应用工作落地,全市低保金、分散供养特困金等社会救助领域待遇资金“一卡通”发放率近99%(剩余1%为新增未办卡对象或特殊情况个案),有效保障救助资金发放透明、真实、准确。四是加强备案制度,强化基层监管。落实救助服务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救助待遇备案制度、村(居)委或基层工作人员代管救助对象社保卡(银行卡、存折)备案制度,加强资金监管。目前全市共备案近亲属享受救助待遇9户16人,社保卡(银行卡)代管对象33人。